[發明專利]基于移動終端的歌曲推薦方法與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25656.6 | 申請日: | 2013-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900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1-13 |
| 發明(設計)人: | 劉朝陽 | 申請(專利權)人: | 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宋合成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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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移動 終端 歌曲 推薦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歌曲推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在移動終端中提供手勢管理界面,接收并存儲用戶在所述手勢管理界面中輸入的手勢符號;
建立所述手勢符號與所述移動終端識別的關鍵詞之間的關聯關系;
接收用戶輸入的所述手勢符號;
判斷所述用戶輸入的所述手勢符號是否在所述移動終端中;以及
如果所述手勢符號在所述移動終端中,根據所述手勢符號推薦所述移動終端中的一首或多首歌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如果所述手勢符號不在所述移動終端中,根據所述用戶播放歌曲的歷史行為信息進行所述一首或多首歌曲的推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歷史行為信息包括所述用戶完整播放的歌曲、跳過播放的歌曲、重新播放的歌曲、標記喜歡的歌曲、標記不喜歡的歌曲的一種或多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勢符號包括圖形符號、文字符號、數字符號的一種或多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根據所述關鍵詞對所述移動終端中的所述一首或多首歌曲進行搜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根據用戶指令對所述手勢符號及所述手勢符號對應的所述關鍵詞進行管理操作。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操作包括修改或刪除。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顯示向所述用戶推薦的所述一首或多首歌曲。
9.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歌曲推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提供模塊,用于在移動終端中提供手勢管理界面;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用戶在所述手勢管理界面中輸入的手勢符號,以及接收用戶輸入的所述手勢符號;
存儲模塊,用于存儲所述用戶在所述手勢管理界面中輸入的手勢符號;
建立模塊,用于建立所述手勢符號與所述移動終端識別的關鍵詞之間的關聯關系;
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用戶輸入的所述手勢符號是否在所述移動終端中;以及
推薦模塊,用于當所述手勢符號在所述移動終端中,根據所述手勢符號推薦所述移動終端中的一首或多首歌曲。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薦模塊還用于當所述手勢符號不在所述移動終端中,根據所述用戶播放歌曲的歷史行為信息進行所述一首或多首歌曲的推薦。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歷史行為信息包括所述用戶完整播放的歌曲、跳過播放的歌曲、重新播放的歌曲、標記喜歡的歌曲、標記不喜歡的歌曲的一種或多種。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勢符號包括圖形符號、文字符號、數字符號的一種或多種。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搜索模塊,用于根據所述關鍵詞對所述移動終端中的所述一首或多首歌曲進行搜索。
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管理模塊,用于根據用戶指令對所述手勢符號及所述手勢符號對應的所述關鍵詞進行管理操作。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操作包括修改或刪除。
16.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顯示模塊,用于顯示向所述用戶推薦的所述一首或多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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