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跨平臺轉換應用代碼的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23033.5 | 申請日: | 2013-07-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461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2-11 |
| 發明(設計)人: | 馬亮;黃桂山;羅春華;賀志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44 | 分類號: | G06F9/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羅振安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平臺 轉換 應用 代碼 方法 裝置 | ||
1.一種跨平臺轉換應用代碼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待轉換的第一平臺的應用的第一代碼的語義規則以及常量和變量信息;
根據所述語義規則以及常量和變量信息,生成第二平臺的應用的第二代碼;
根據所述第二代碼,編譯生成所述第二平臺的應用的可執行文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語義規則以及常量和變量信息,生成第二平臺的應用的第二代碼,包括:
當所述語義規則屬于所述第一代碼的語法規則時,根據第一代碼的語法規則和第二代碼的語法規則之間的對應關系,確定所述語義規則對應的第二代碼的語法規則;
當所述語義規則屬于第一代碼的預設函數時,根據第一代碼的預設函數與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之間的對應關系,確定所述語義規則對應的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
根據所述第二代碼的語法規則和/或所述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以及所述常量和變量信息,生成第二平臺的應用的第二代碼。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第一代碼的預設函數與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之間的對應關系,確定所述語義規則對應的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包括:
當所述第一代碼的預設函數為網絡通信函數時,根據第一代碼的預設函數與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之間的對應關系,確定所述網絡通信函數對應的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
將預設的代理服務器的地址作為所述網絡通信函數對應的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中的目的地址,并將所述網絡通信函數中的目的地址作為所述網絡通信函數對應的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中的轉發目的地址參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待轉換的第一平臺的應用的第一代碼的語義規則以及常量和變量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待轉換的第一平臺的應用的文件路徑信息;
根據所述文件路徑信息獲取保存有所述第一平臺的應用的代碼的文件;
按照所述文件路徑信息中文件的獲取順序,依次獲取所述第一平臺的應用的代碼的文件中的第一代碼。
5.一種跨平臺轉換應用代碼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第一獲取模塊,用于獲取待轉換的第一平臺的應用的第一代碼的語義規則以及常量和變量信息;
生成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語義規則以及常量和變量信息,生成第二平臺的應用的第二代碼;
編譯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第二代碼,編譯生成所述第二平臺的應用的可執行文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成模塊,包括:
第一確定單元,用于當所述語義規則屬于所述第一代碼的語法規則時,根據第一代碼的語法規則和第二代碼的語法規則之間的對應關系,確定所述語義規則對應的第二代碼的語法規則;
第二確定單元,用于當所述語義規則屬于第一代碼的預設函數時,根據第一代碼的預設函數與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之間的對應關系,確定所述語義規則對應的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
生成單元,用于根據所述第二代碼的語法規則和/或所述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以及所述常量和變量信息,生成第二平臺的應用的第二代碼。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確定單元,包括:
確定子單元,用于當所述第一代碼的預設函數為網絡通信函數時,根據第一代碼的預設函數與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之間的對應關系,確定所述網絡通信函數對應的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
處理子單元,用于將預設的代理服務器的地址作為所述網絡通信函數對應的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中的目的地址,并將所述網絡通信函數中的目的地址作為所述網絡通信函數對應的第二代碼的預設函數中的轉發目的地址參數。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二獲取模塊,用于獲取待轉換的第一平臺的應用的文件路徑信息;
第三獲取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文件路徑信息獲取保存有所述第一平臺的應用的代碼的文件;
第四獲取模塊,用于按照所述文件路徑信息中文件的獲取順序,依次獲取所述第一平臺的應用的代碼的文件中的第一代碼。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未經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323033.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