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汽車地板墊的包裝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16590.4 | 申請日: | 2013-07-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35628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23 |
| 發明(設計)人: | 瓦爾威克·詹姆斯·布朗;賈爾斯·弗雷德里克·馬修斯;洛林·梅根·溫達爾;安德魯·約瑟夫·范寧 | 申請(專利權)人: | 霍-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71/50 | 分類號: | B65D71/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魏金霞;王婧 |
| 地址: | 澳大利亞*** | 國省代碼: | 澳大利亞;AU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汽車 地板 包裝 組件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主要涉及用于零售產品的包裝,并且具體地涉及一種用于懸掛來展示的貨物的包裝。雖然將參照用于包裝汽車地板墊的該應用對本發明進行描述,但是將會理解到,本發明并不限制于該應用,并且還可設想其它應用。
背景技術
汽車地板墊通常被懸掛起來以在銷售這種產品的零售店中用于展示。用于這種汽車地板墊的包裝主要包括紙板薄板,該紙板薄板在中部被折疊以提供兩個頁片,在這兩個頁片之間可設置處于層疊布置中的每個汽車地板墊的端部。諸如釘之類的固定元件用于將這些汽車地板墊固定并保持在紙板頁片之間。紙板薄板還可被切割以形成鉤狀物,或者單獨的鉤狀物可被固定至紙板薄板以允許產品的懸掛。
利用該包裝的問題在于,一旦已將汽車地板墊與該包裝分離開,就很難或者不可能重新包裝該汽車地板墊。因此,在汽車地板墊由于任何原因而被退回商店的情況下,很難或者不可能重新使用該包裝以重新出售該產品。這可能是由于沒有將汽車地板墊再次重新固定至該包裝的裝置或者由于在將汽車地板墊與包裝最初分離開時損壞了該包裝。即使商店試圖重新包裝汽車地板墊,最終被重新包裝的產品也不再具有吸引力。這會具有消費者不準備購買這種重新包裝的產品的效果。
因此,具有克服已知包裝的缺點的包裝會是有利的。
發明內容
根據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用于汽車地板墊的包裝組件,其包括主本體部;從該主本體部延伸的至少一個支承構件;及可松開地固定至支承構件的固定裝置,其中,當固定裝置固定至支承構件時,至少一個汽車地板墊可保持在支承構件上,并且其中,當將固定裝置從支承構件上松開時,可將至少一個汽車地板墊從包裝組件上移除。
固定裝置可包括鎖定片,該鎖定片支承在主本體部上并具有用于接合支承構件的鎖。該鎖可包括接合構件,該接合構件可旋轉地支承在鎖定片上用于在第一旋轉位置接合支承構件并且用于在第二旋轉位置中與支承構件脫離接合。該支承構件可包括協作唇緣,并且該接合構件可包括抵接部,該抵接部用于在接合構件處于第一旋轉位置中時接合協作唇緣,該抵接部在第二旋轉位置中與協作唇緣脫離接合。鎖定片可包括鉸接部,該鉸接部支承鎖并且允許鎖朝向及遠離支承構件的樞轉運動。鎖還可包括鉸接至鎖的把手。當不使用時,該把手可緊靠鎖定片擱置,并且把手可遠離鎖定片鉸接以在旋轉該鎖時使用。
還可設想使用用于將汽車地板墊固定至包裝組件的替代的固定裝置。
優選地,兩個或更多個所述支承構件可設置在主本體部上,單獨的固定裝置設置成用于每個支承構件。主本體部可包括成一體的鉤部,用于懸掛該包裝組件。主本體部還可包括用于在該主本體部上提供支承表面的平面延伸部。這在包裝組件上提供了用于支承廣告和標簽信息的區域。
汽車地板墊可包括一個或更多個孔,其通過固定裝置使得汽車地板墊能夠越過支承構件并且被保持在適當位置中。汽車地板墊可以橡膠或類似材料模制而成,成一體的片模制在地板墊的邊緣上。一個或更多個孔可設置在該片中。同樣設想到的是,可設置單獨的裝置以固定在待支承在支承構件上的墊內沒有任何孔的墊。例如,片構件可通過利用釘、粘合劑或其它固定裝置固定至地板墊,孔設置通過該片構件以使得支承構件能夠穿過該孔。
地板墊可通過松開該固定裝置而從包裝組件上移除。可隨后將汽車地板墊從支承構件上移除。然而,可通過將汽車地板墊重新放置在支承構件上并將固定裝置重新固定至支承構件,可重新使用該包裝組件。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汽車地板墊的包裝組件,其包括第一本體部和第二本體部,這些本體部通過至少一個鉸鏈而被連接在一起,使得本體部可在關閉位置與打開位置之間樞轉地移位,在該關閉位置中,本體部處于緊密鄰近的關系中,在打開位置中,本體部是分離開的;至少一個支承構件,當本體部處于關閉位置中時,至少一個支承構件從第一本體朝向相對的第二本體部延伸;及固定裝置,當處于關閉位置中時,該固定裝置用于將第一本體部與第二本體部可松開地固定在一起,其中,當處于關閉位置中時,至少一個汽車地板墊可支承在支承構件上,使得將汽車地板墊的至少一部分保持在第一本體部與第二本體部之間。
優選地,兩個或更多個所述支承構件可設置在第一本體部上。固定裝置可設置在每個支承構件與第二本體部之間。作為選擇,固定裝置可設置在第一本體部與第二本體部之間。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霍-雷有限公司,未經霍-雷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316590.4/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同類專利
- 專利分類
B65D 用于物件或物料貯存或運輸的容器,如袋、桶、瓶子、箱盒、罐頭、紙板箱、板條箱、圓桶、罐、槽、料倉、運輸容器;所用的附件、封口或配件;包裝元件;包裝件
B65D71-00 為便于貯存或運輸,用包裝元件收攏在一起的物件捆,例如用于諸如啤酒罐、汽水瓶的各種容器的可攜式分格搬運工具;物料的捆包
B65D71-02 . 撓性捆扎件的配置
B65D71-06 . 包含全部或大部分被包裝元件收攏在一起的多個物件,例如在拉緊的條件下
B65D71-40 . 包括僅僅部分地由折疊坯件形成的包裝元件收攏在一起的多個物件
B65D71-50 . 包括僅僅部分地由不是折疊的坯件形成的包裝元件收攏在一起的多個物件
B65D71-52 . 用于貯存或運輸多個物件而且具有把手的盤狀包裝元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