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排土場大規模泥石流的防治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306365.2 | 申請日: | 2013-07-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8832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1-13 |
| 發明(設計)人: | 房定旺;吳鵬程;楊永生;毛權生;張進;樂陶;曹紀剛;唐凱;李躍;余克林;張強;張雷;王雨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鋼集團馬鞍山礦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3/00 | 分類號: | E02D3/00;E02D17/18 |
| 代理公司: | 馬鞍山市金橋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4111 | 代理人: | 常前發 |
| 地址: | 243000 安徽省***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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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排土場 大規模 泥石流 防治 系統 | ||
1.一種排土場大規模泥石流的防治系統,包括初始排土場(1)、泥石流體(2),泥石流體(2)位于初始排土場(1)坡腳的下部,其特征在于:將排土運輸道路(3)沿一側岸坡開挖至初始排土場(1)坡腳的泥石流體(2)前緣,在泥石流體(2)的前緣堆筑粘土壩(4),在泥石流體(2)另一側岸坡預埋排滲盲溝(5);在靠近運輸道路(3)一側岸坡分段向對岸方向和上游方向排土,第一排土段(6)從粘土壩(4)的壩肩開始,將泥石流體(2)向排滲盲溝(5)擠壓;第一排土段(6)的段高19—21m,第二排土段段高21—23m,第三排土段段高22—24m,之后每19—22m段高,逐級向上堆排,直至排土場最終堆積高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排土場大規模泥石流的防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粘土壩(4)的壩高為18—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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