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水蜜桃飲料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305117.6 | 申請日: | 2013-07-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4932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16 |
| 發明(設計)人: | 秦錦春;王光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秦錦春 |
| 主分類號: | A23L2/02 | 分類號: | A23L2/02 |
| 代理公司: | 太原高欣科創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4109 | 代理人: | 崔雪花 |
| 地址: | 036599 山西省***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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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水蜜桃 飲料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一種水蜜桃飲料屬于水蜜桃飲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水蜜桃營養豐富,肉甜汁多,有健美皮膚,清胃,潤肺,祛痰等功能,它的蛋白質的含量比蘋果,葡萄高一倍,比梨子多七倍,含豐富的鐵質,鐵的含量比蘋果多三倍,比梨子多五倍,能增加人體血紅蛋白數量,素有“果中皇后”的美譽。古人曰:常吃桃子能“益容顏”。現有的水蜜桃多加工成罐頭食用,沒有水蜜桃飲料。
發明內容
本發明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水蜜桃飲料。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水蜜桃飲料所用原料按照以下重量份配比:
桃清汁?135-200份、白糖?450-600份、甜蜜素?0.5-5份、AK糖?0.8-4份、檸檬酸?10-25份、檸檬酸鈉?1-10份、山梨酸鉀?1-7份、FA-46/3穩定劑?5-20份、增味護色劑?2-9份、R8181高濃濁劑?1-6份、R8841蜜桃香精?1-8份。
優選所用原料按照以下重量份配比:桃清汁?150-170份、白糖?500-580份、甜蜜素?1-4份、AK糖?1-3份、檸檬酸?16-20份、檸檬酸鈉?3-7份、山梨酸鉀?1-5份、FA-46/3穩定劑?10-18份、增味護色劑?3-7份、R8181高濃濁劑?2-5份、R8841蜜桃香精?1-6份。
所述桃清汁濃度為70°Bx。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為:本發明調配的飲料貨架期內穩定性好,風味協調,同時也保存了水蜜桃中的營養成分。
本發明的制備方法為常規方法,在生產過程中將所用原料配比好后用水勾兌成飲料即可。
所述FA-46/3穩定劑、增味護色劑、R8181高濃濁劑和R8841蜜桃香精購自于汕頭市明德食品添加劑有限公司。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
一種水蜜桃飲料所用原料按照以下重量份配比:
桃清汁200份、白糖?450份、甜蜜素?0.5份、AK糖4份、檸檬酸25份、檸檬酸鈉10份、山梨酸鉀7份、FA-46/3穩定劑?5份、增味護色劑?2份、R8181高濃濁劑6份、R8841蜜桃香精8份。
所述桃清汁濃度為70°Bx。
實施例2
一種水蜜桃飲料所用原料按照以下重量份配比:
桃清汁?135份、白糖600份、甜蜜素5份、AK糖?0.8份、檸檬酸?10份、檸檬酸鈉?1份、山梨酸鉀?1份、FA-46/3穩定劑20份、增味護色劑9份、R8181高濃濁劑?1份、R8841蜜桃香精?1份。
所述桃清汁濃度為70°Bx。
實施例3
一種水蜜桃飲料所用原料按照以下重量份配比:
所用原料按照以下重量份配比:桃清汁170份、白糖580份、甜蜜素?1份、AK糖?1份、檸檬酸?16份、檸檬酸鈉?3份、山梨酸鉀5份、FA-46/3穩定劑18份、增味護色劑?3份、R8181高濃濁劑5份、R8841蜜桃香精6份。
所述桃清汁濃度為70°Bx。
實施例4
一種水蜜桃飲料所用原料按照以下重量份配比:
所用原料按照以下重量份配比:桃清汁?150份、白糖?500份、甜蜜素4份、AK糖3份、檸檬酸20份、檸檬酸鈉7份、山梨酸鉀?1份、FA-46/3穩定劑?10份、增味護色劑7份、R8181高濃濁劑?2份、R8841蜜桃香精?1份。
所述桃清汁濃度為70°Bx。
本發明可用其他的不違背本發明的精神或主要特征的具體形式來概述。因此,無論從那一點來看,本發明的上述實施方案都只能認為是對本發明的說明而不能限制發明,權利要求書指出了本發明的范圍,而上述的說明并未指出本發明的范圍,因此,在與本發明的權利要求書相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任何變化,都應認為是包括在權利要求書的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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