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鞋底以及鞋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301583.7 | 申請日: | 2013-07-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493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16 |
| 發(fā)明(設計)人: | 丁思恩;丁思博;鄭榮大;黃雪瓊;余常彬;鄭藝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茂泰(福建)鞋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3B23/22 | 分類號: | A43B23/22;A43B1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恒都律師事務所 11395 | 代理人: | 邸建凱 |
| 地址: | 362200 福建***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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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鞋底 以及 | ||
1.一種鞋底,包括前足部、足弓部、以及腳跟部,所述足弓部為拱形,其特征在于,所述足弓部上設置有對足弓提供承托保護的足弓保護單元。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足弓保護單元為兩塊彈性體,所述兩塊彈性體沿著鞋底的寬度方向分別位于所述足弓部的兩端,兩塊彈性體之間的足弓部向內(nèi)凹陷形成凹陷結構。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塊彈性體相同,上表面為弧形面,下表面為平面,弧形面的最高點和下表面之間的豎直距離為????18-25mm,每塊彈性體沿著足弓部的寬度方向上的內(nèi)外邊緣的距離為25-33mm。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足弓部的寬度方向上,所述兩塊彈性體的內(nèi)邊緣之間的距離占足弓部寬度的比例范圍為3/5-4/5。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底,其特征在于,兩塊彈性體的外邊緣分別向外延伸并伸出足弓部的兩個外邊緣。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鞋底,其特征在于,兩塊彈性體的外邊緣與對應的足弓部的外邊緣之間的距離范圍為10-18mm。
7.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足弓部由上到下分為上底、中底、以及下底,兩塊彈性體通過膠水粘附于所述中底和下底之間,或者與中底一體成型。
8.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足弓部由上到下分為上底、中底、以及下底,所述中底的下表面向內(nèi)凹陷形成凹槽,所述彈性體包括與所述凹槽相適配的凸起,所述凸起朝向中底的一端嵌入到所述凹槽中。
9.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結構的剖面形狀為近似等腰梯形,從足弓部的外邊緣向足弓部的中心逐漸凹陷,形成近似梯形的兩個腰。
10.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底,其特征在于,兩塊彈性體與所述足弓部的材料相同,為橡膠和熱塑性彈性體中的一種。
11.一種為足弓提供承托保護作用的鞋,包括鞋幫和權利要求1~10任一所述的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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