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語音操控方法與移動終端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291242.6 | 申請日: | 2013-07-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047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0-15 |
| 發明(設計)人: | 張國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G10L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史新宏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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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語音 操控 方法 移動 終端 裝置 | ||
1.一種移動終端裝置,包括:
一語音接收單元;
一語音輸出單元;
一語音喚醒模塊,判斷是否接收到符合一識別信息的一第一語音信號;以及
一語言理解模塊,耦接于該語音接收單元、該語音輸出單元以及該語音喚醒模塊,其中當該語音喚醒模塊判斷該第一語音信號符合該識別信息時,該移動終端裝置啟動該語音接收單元,且該語言理解模塊判斷該語音接收單元是否在該第一語音信號之后接收到一第二語音信號,倘若該語音接收單元未接收到該第二語音信號,則該語言理解模塊執行一語音對話模式,倘若該語音接收單元接收到該第二語音信號,則該語言理解模塊解析該第二語音信號而獲得一語音辨識結果,其中
當該語音辨識結果具有一可執行請求信息時,該語言理解模塊執行一應答操作,且該移動終端裝置關閉該語音接收單元接收一第三語音信號,以及當該語音辨識結果不具有一可執行請求信息時,該語言理解模塊執行該語音對話模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裝置,其中執行該語音對話模式的步驟還包括:
該語言理解模塊自動發送語音應答以詢問使用者的請求信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終端裝置,其中當使用者輸出一第四語音信號作為回應時,該語言理解模塊判斷該第四語音信號是否符合一對話終止提示信息,或是否具有該可執行請求信息。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終端裝置,其中當該第四語音信號符合該終止提示信息或具有該可執行請求信息時,該語言理解模塊根據對話終止提示信息而終止該語音對話模式,或執行對應的該可執行請求信息。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終端裝置,其中當該第四語音信號不符合該終止提示信息且不具有該可執行請求信息時,該語言理解模塊再次執行該語音對話模式。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終端裝置,其中當該語言理解模塊在執行該語音對話模式時,如果使用者未輸出該第四語音信號時,該語言理解模塊則再次執行該語音對話模式。
7.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移動終端裝置,其中當該語言理解模塊于一預設時間內,由于使用者發出的該第四語音信號不符合該終止提示信息或不具有該可執行請求信息,亦或一直未發出該第四語音信號,而導致該語言理解模塊自動發送另一語音應答以詢問使用者的請求信息的次數超過該預設次數,則終止該語音對話模式,且該移動終端裝置關閉該語音接收單元。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裝置,其中當該可執行請求信息為一操作指令時,該語言理解模塊啟動對應于該操作指令的一操作功能。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裝置,其中當該可執行請求信息為一詢問句,該語言理解模塊通過該語音輸出單元發送對應于該詢問句的一語音應答。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裝置,其中該移動終端裝置默認在一個對話回合后自動打開該語音接收單元,除非前一個對話回合中使用者發出一對話終止提示信息。
11.一種語音操控方法,用于一移動終端裝置,該方法包括:
判斷是否接收到符合一識別信息的一第一語音信號;
當該第一語音信號符合該識別信息時,判斷在該第一語音信號之后是否接收到一第二語音信號;
倘若未接收到該第二語音信號,則執行一語音對話模式;
倘若接收到該第二語音信號,則解析該第二語音信號而獲得一語音辨識結果;
當該語音辨識結果具有一可執行請求信息時,執行一應答操作,并關閉接收一第三語音信號;以及
當該語音辨識結果不具有一可執行請求信息時,執行該語音對話模式。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語音操控方法,其中執行該語音對話模式的步驟還包括:
該語言理解模塊自動發送語音應答以詢問使用者的請求信息。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語音操控方法,其中當使用者輸出一第四語音信號作為回應時,該語言理解模塊判斷該第四語音信號是否符合一對話終止提示信息,或者是否具有該可執行請求信息。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語音操控方法,其中當該第四語音信號符合該終止提示信息或是具有該可執行請求信息時,該語言理解模塊根據對話終止提示信息而終止該語音對話模式,或執行對應的該可執行請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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