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遙控系統及其控制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291125.X | 申請日: | 2013-07-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458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09 |
| 發明(設計)人: | 那須野邦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那須野邦夫 |
| 主分類號: | G08C17/02 | 分類號: | G08C17/02;G08C19/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博銳專利事務所 44275 | 代理人: | 張明 |
| 地址: | 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青湖***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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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遙控 系統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遙控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遙控發射裝置及遙控接收裝置,
所述遙控發射裝置包括操控模塊、與操控模塊電連接的發射主控模塊及與發射主控模塊電連接的信號輸出模塊;
所述遙控接收裝置包括信號接收模塊、與信號接收模塊電連接的接收主控模塊及與接收主控模塊電連接的控制端口模塊;
所述操控模塊響應用戶的操作生成觸發信號并傳送至發射主控模塊,所述發射主控模塊對觸發信號處理,根據間隔時間與外部電子產品數量相適應的不同遙控信號并傳送至信號輸出模塊,由信號輸出模塊將遙控信號向外發送;
所述信號接收模塊接收到遙控信號后傳送至接收主控模塊,所述接收主控模塊對遙控信號進行解析并處理,生成相應的控制指令并向控制端口模塊傳送;所述控制端口模塊將控制指令傳送至相應的外部電子產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遙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電子產品包括百葉窗、窗簾及照明燈,所述遙控信號為百葉窗遙控信號、窗簾遙控信號及照明燈遙控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遙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射主控模塊包括微處理單元及與微處理單元連接的定時單元,接收到觸發信號后,根據定時單元的預設時間點依次生成百葉窗遙控信號、窗簾遙控信號及照明燈遙控信號。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遙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百葉窗遙控信號與窗簾遙控信號的時間間隔為3s-7s,所述窗簾遙控信號與照明燈遙控信號的時間間隔為18s-22s。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遙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模塊包括功能按鈕及對碼單元,所述功能按鈕觸發后生成觸發信號,所述對碼單元用于外部電子產品進行對碼。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遙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輸出模塊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與信號接收模塊電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遙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電子產品還包括調光器,所述調光器連接于控制端口模塊與照明燈之間,所述調光器接收到控制指令后,延時調整與照明燈亮度,其延時的時間長度為8min-12min。
8.一種遙控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遙控發射裝置中,根據用戶的操作產生觸發信號,對觸發信號進行處理根據間隔時間與外部電子產品數量相適應的不同遙控信號,并將遙控信號向外發送;
在遙控接收裝置中,接收遙控信號后,對遙控信號進行解析并處理生成相應的控制指令,并將控制指令對相應的外部電子產品發送。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遙控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信號為百葉窗遙控信號、窗簾遙控信號及照明燈遙控信號。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遙控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百葉窗遙控信號與窗簾遙控信號的時間間隔為3s-7s,所述窗簾遙控信號與照明燈遙控信號的時間間隔為18s-2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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