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采用其制備發泡水泥的方法及發泡水泥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90154.4 | 申請日: | 2013-07-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206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04 |
| 發明(設計)人: | 樊立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太空板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8/04 | 分類號: | C04B28/04;C04B28/06;C04B38/02;C04B111/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周美華 |
| 地址: | 100070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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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制造 發泡 水泥 材料 采用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水泥:100份、
固廢材料:20-80份、
泡孔調節劑:1.2-2.5份、
泡孔壁增強劑:0.1-0.5份、
發泡劑:2.5-15份、
發泡速度調節劑:0.002-0.023份、
固化速度調節劑:0.01-0.5份、
水:62-93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水泥:100份、
固廢材料:20-30份、
泡孔調節劑:1.2-1.5份、
泡孔壁增強劑:0.1-0.2份、
發泡劑:2.5-5.5份、
發泡速度調節劑:0.002-0.01份、
固化速度調節劑:0.01-0.15份、
水:62-75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水泥:100份、
固廢材料:30-70份、
泡孔調節劑:1.5-2.2份、
泡孔壁增強劑:0.2-0.4份、
發泡劑:5.5-12份、
發泡速度調節劑:0.01-0.015份、
固化速度調節劑:0.15-0.45份、
水:75-85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水泥:100份、
固廢材料:70-80份、
泡孔調節劑:2.2-2.5份、
泡孔壁增強劑:0.4-0.5份、
發泡劑:12-15份、
發泡速度調節劑:0.015-0.023份、
固化速度調節劑:0.45-0.5份、
水:85-93份。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泡孔調節劑為硬脂酸鈣、硬質酸鋅、硬質酸鋇和羥丙基甲基纖維素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泡孔調節劑中加入與其重量比為1:1:3的滑石粉和粉煤灰。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泡孔壁增強劑為聚羧酸鹽、木質素磺酸鈣和亞甲基雙荼磺酸鈉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劑為雙氧水、鎂粉、鋁粉和碳酸氫鈉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為硫鋁酸鹽水泥和硅酸鹽水泥中的一種或兩種的混合物。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廢材料為粉煤灰、建筑垃圾粉、尾礦粉、礦粉、石粉、污泥粉、硅灰和磷石膏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11.根據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速度調節劑為PP粉、氯酸鉀、氫氧化鈉和高錳酸鉀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12.根據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制造發泡水泥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化速度調節劑為硼酸、碳酸鋰、亞硝酸鹽,鉻酸鹽和尿素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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