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網絡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285366.3 | 申請日: | 2007-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018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1-20 |
| 發明(設計)人: | 趙云飛;陳維彬;顧浩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861 | 分類號: | H04L12/861;H04L12/87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匡霖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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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網絡 裝置 | ||
1.一種網絡裝置,其可以接收一數據包,該數據包可為可執行重新回傳動作的一第一類數據包或不執行重新回傳動作的一第二類數據包,該網絡裝置包含:
一緩沖器,包含專用于寄存該第一類數據包的一第一寄存區、專用于寄存該第二類數據包的一第二寄存區、與可用于寄存該第一類數據包與該第二類數據包的一第三寄存區;以及
一數據包處理單元,信號連接于該緩沖器,其可以接收并判斷該數據包為該第一類數據包或該第二類數據包,若該數據包判斷為該第一類數據包且該第一寄存區未滿,將該數據包寄存至該第一寄存區中,若該數據包判斷為該第二類數據包且該第二寄存區未滿,將該數據包寄存至該第二寄存區中;
其中,若該數據包判斷為該第一類數據包且該第一寄存區已滿且判斷該第三寄存區未滿,該數據包處理單元將該數據包寄存至該第三寄存區中,以及若該數據包判斷為該第二類數據包且該第二寄存區已滿,則直接丟棄該數據包,不判斷該第三寄存區是否已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網絡裝置,其中若該數據包判斷為該第一類數據包且該第一寄存區已滿且判斷該第三寄存區已滿,則丟棄該數據包。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網絡裝置,其中該數據包處理單元更包含一數據包分類表,用以比對該數據包的第二層至第七層內容,進而判斷該數據包為該第一類數據包或該第二類數據包與該第一類數據包或該第二類數據包所寄存的該第一寄存區或該第二寄存區。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網絡裝置,其中該數據包處理單元更包含一控制器,信號連接于該數據包分類表與該緩沖器,若該數據包被判斷為該第一類數據包且該第一寄存區未滿,該控制器發出一第一控制信號控制該數據包寄存至該第一寄存區,若該數據包被判斷為該第二類數據包且該第二寄存區未滿,該控制器發出一第二控制信號控制該數據包寄存至該第二寄存區。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網絡裝置,其中該控制器更可發出一第三控制信號控制該數據包寄存至該第三寄存區。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網絡裝置,其中寄存在該緩沖器中的該數據包要進行傳送時,該控制器將該數據包與一地址對照表進行比對,控制該數據包傳送至所要到達的地址。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網絡裝置,其中該第一類數據包是一使用者數據包協議類數據包,該第二類數據包是一傳送控制協議類數據包。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網絡裝置,其中該網絡裝置是一交換式集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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