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回收的抓鉤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79799.8 | 申請日: | 2013-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16457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7 |
| 發明(設計)人: | 王永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王永志 |
| 主分類號: | A63B27/00 | 分類號: | A63B27/00;A63B29/02;A62B5/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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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可回收 | ||
1.一種可回收的抓鉤,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筒、設置在所述固定筒上并可上下轉動的鉤爪、設置在所述固定筒或鉤爪上的卡鎖和位于所述固定筒內可旋轉的、用于卡住鉤爪使鉤爪保持固定的卡栓;所述卡栓上設有卡舌,所述卡鎖為固定卡墊,所述固定卡墊上設有與所述卡舌形狀相對應的缺口,所述卡舌和固定卡墊形成所述旋轉解鎖機構,所述卡栓上的卡舌旋轉至所述缺口處使卡鎖和卡栓之間解鎖;或者所述卡栓上設有卡桿,所述固定筒側壁底部形成卡鎖,所述固定筒側壁底部設有與所述卡桿形狀相適配的缺口,所述卡桿和所述缺口形成所述旋轉解鎖機構,所述卡栓上的卡桿旋轉至所述缺口處使卡鎖和卡栓之間解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可回收的抓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筒內還設有在卡栓被解鎖后使卡栓彈出的彈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可回收的抓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栓上設有卡帽,所述鉤爪上設有卡持臺階,所述卡帽與所述卡持臺階卡合以使所述鉤爪保持固定,所述卡栓解鎖后使鉤爪獲得釋放并可自由上下轉動。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可回收的抓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栓上設有收縮段,所述卡栓未彈出時卡栓與鉤爪的端部抵接使鉤爪保持固定,所述卡栓彈出后卡栓的收縮段使鉤爪獲得釋放并可自由上下轉動。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可回收的抓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栓上設有固定卡墊,所述鉤爪根部設有橫槽以形成所述卡鎖,所述固定卡墊卡設在所述橫槽內,所述固定卡墊上還設有與鉤爪根部相適應的缺口,當所述缺口隨卡栓旋轉至與鉤爪根部重合時,卡栓解鎖并彈出使鉤爪獲得釋放并可自由上下轉動。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可回收的抓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栓上連接有承重塊,所述承重塊與固定筒的底部內壁接觸,所述承重塊和卡栓之間還設有用于延遲扭力傳遞的分力連接環或分力連接繩。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可回收的抓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筒的底部為錐形,所述承重塊為承重錐,所述承重錐與固定筒的錐形底部內壁之間還設有錐形彈簧。
8.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可回收的抓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筒底端設有承重臺階,一承重塊可水平旋轉地吊設在所述承重臺階上,所述承重塊與繩索連接,所述卡栓與承重塊之間還設有用于延遲扭力傳遞的分力連接環或分力連接繩。
9.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可回收的抓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筒上設有固定銷,所述鉤爪上設有通孔,所述鉤爪通過所述通孔套設在固定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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