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船舶用鍋爐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78519.1 | 申請日: | 2013-07-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423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29 |
| 發明(設計)人: | 池田和弘;蘆田琢磨;小林裕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浦工業株式會社;常石造船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2B33/00 | 分類號: | F22B33/00 |
| 代理公司: | 南京經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樓高潮 |
| 地址: | 日本國愛***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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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船舶 鍋爐 | ||
1.一種船舶用鍋爐,其為在水室中將安裝有使燃燒裝置的燃燒排氣流通的煙管的燃燒鍋爐和安裝有使主機排氣流通的煙管的主機排熱回收鍋爐進行組合,且分別設置所述燃燒鍋爐和所述主機排熱回收鍋爐的排氣的流出口的復合鍋爐,?其特征在于:
進一步將用于回收輔機的排氣的熱量的輔機排熱回收鍋爐與所述復合鍋爐以爐水連通的方式連接,使所述輔機排熱回收鍋爐產生的蒸汽經由所述復合鍋爐的所述水室供應給蒸汽使用設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用鍋爐,其特征在于:
所述輔機排熱回收鍋爐在其水室內安裝煙管而形成,該水室與所述復合鍋爐的所述水室由連結管連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用鍋爐,其特征在于:
所述輔機排熱回收鍋爐以由水管連結上室部與下室部,并使輔機排氣在所述水管的外面流動的方式而形成,所述上室部和所述下室部與所述復合鍋爐的所述水室分別由連結管連結。
4.一種船舶用鍋爐,其為在水室中將安裝有使燃燒裝置的燃燒排氣流通的煙管的燃燒鍋爐和安裝有使主機排氣流通的煙管的主機排熱回收鍋爐進行組合,且分別設置所述燃燒鍋爐和所述主機排熱回收鍋爐的排氣的流出口的復合鍋爐,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水室中還進一步設置安裝有使輔機排氣流通的煙管的輔機排熱回收鍋爐,且分別設置所述輔機排熱回收鍋爐的排氣的流出口與所述燃燒鍋爐和所述主機排熱回收鍋爐的排氣的流出口。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船舶用鍋爐,其特征在于:
對于所述輔機排熱回收鍋爐,在輔機排氣的流入口或流出口的任意一方或者雙方設置有消音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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