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砂帶打磨拋光機的拋光輪變換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77803.7 | 申請日: | 2013-07-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1742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25 |
| 發明(設計)人: | 陳啟岳 | 申請(專利權)人: | 玉環聯幫潔具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B21/18 | 分類號: | B24B21/18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 33107 | 代理人: | 蔡正保 |
| 地址: | 317607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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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打磨 拋光機 拋光輪 變換 機構 | ||
1.一種砂帶打磨拋光機的拋光輪變換機構,設置于拋光機中砂帶(5)的內側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變換機構包括電機(1)和連接支架(2),所述的連接支架(2)的中部與所述的電機(1)的輸出軸固連,所述的連接支架(2)的周邊設有數個可自轉的拋光輪,各個所述拋光輪的輪邊緣曲面具有不同的曲率,各個拋光輪分布于以所述的電機(1)輸出軸為圓心的同一圓周上,并且可以轉動所述的連接支架(2)至少使所述的拋光輪中的一個抵靠于拋光機中砂帶(5)的背部并定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砂帶打磨拋光機的拋光輪變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拋光輪包括輪狀的本體(3)以及套設于本體(3)外側的呈環狀的拋光套(4),所述的拋光套(4)的內側與上述本體(3)固連,其外側具有用于與砂帶(5)背部相抵靠的拋光曲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砂帶打磨拋光機的拋光輪變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拋光套(4)采用橡膠材料制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砂帶打磨拋光機的拋光輪變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連接支架(2)包括與上述電機(1)的輸出軸外側固連的連接部(21)以及沿電機(1)輸出軸的徑向向外發散的數個呈桿狀的支撐部(22),所述的支撐部(22)的數量與上述拋光輪相同且其外端分別與上述拋光輪一一對應地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砂帶打磨拋光機的拋光輪變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部(22)繞上述電機(1)的輸出軸均勻分布,上述拋光輪的軸線與電機(1)輸出軸的軸線方向相一致,且該拋光輪通過沿其軸線穿設的連接件與支撐部(22)的外端固連。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砂帶打磨拋光機的拋光輪變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變換機構還包括控制器以及與該控制器相連接的檢測模塊,所述的檢測模塊設置于上述電機(1)和連接支架(2)處且能在檢測到拋光輪隨上述連接支架(2)轉動至砂帶(5)的背部時發送停止信號給控制器,所述的控制器能在接收到上述檢測模塊發送的停止信號后控制電機(1)停止工作并定位。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砂帶打磨拋光機的拋光輪變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檢測模塊包括設置于上述電機(1)外側的接近開關(6)以及數量與上述拋光輪相同的感應塊(7),所述的感應塊(7)一一對應地固連于與上述拋光輪相連接的支撐部(22)上且能在隨上述拋光輪轉動至砂帶(5)的背部時運動至與上述接近開關(6)相對的位置處。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砂帶打磨拋光機的拋光輪變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檢測模塊包括固連于上述電機(1)外側的紅外接收單元以及數量與上述拋光輪相同的紅外發射單元,所述的紅外發射單元與上述支撐部(22)一一對應地連接且能在隨上述拋光輪轉動至砂帶(5)的背部時運動至與上述紅外接收單元相對的位置處。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砂帶打磨拋光機的拋光輪變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拋光輪的數量為2~5個。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砂帶打磨拋光機的拋光輪變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機(1)為剎車電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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