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紙手帕折疊加工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76148.3 | 申請日: | 2013-07-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3252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02 |
| 發明(設計)人: | 鄧穎忠;鄧冠彪;張洪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順潔柔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H45/16 | 分類號: | B65H45/16;B65H45/20;B65H45/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萬慧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1 | 代理人: | 張金芝;劉祖林 |
| 地址: | 528411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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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手帕 折疊 加工 設備 | ||
1.一種紙手帕折疊加工設備,包括設置在機臺上依次銜接的至少一個縱向折疊機組、至少一個橫向折疊機組以及百花盤機組,紙幅依次張緊穿設在所述縱向折疊機組和橫向折疊機組上,其中,所述縱向折疊機組包括至少兩個牽引輥,在牽引輥之間設有縱向折疊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縱向折疊組件包括兩個折疊板,其中一個折疊板上設有一斜邊,所述兩個折疊板之間設有部分疊加區域,所述部分疊加區域留有供紙幅穿過的縫隙,紙幅在所述斜邊的限制下沿另一折疊板的一邊折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紙手帕折疊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輥包括第一牽引輥、第二牽引輥、第三牽引輥及兩個縱向折疊組件,所述第一縱向折疊組件設置在第一牽引輥和第二牽引輥之間,所述第二縱向折疊組件設置在第二牽引輥和第三牽引輥之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紙手帕折疊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縱向折疊組件包括第一折疊板和第二折疊板,所述第一折疊板上設有第一斜邊,所述第一折疊板與所述第二折疊板設有部分疊加區域,所述部分疊加區域留有供所述紙幅穿過的第一縫隙;
所述第二縱向折疊組件包括第三折疊板和第四折疊板,所述第三折疊板上設有第二斜邊,所述第三折疊板與所述第四折疊板設有部分疊加區域,所述部分疊加區域留有供所述紙幅穿過的第二縫隙。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紙手帕折疊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折疊板和第三折疊板為直角梯形形狀,所述第二折疊板和第四折疊板為矩形形狀,所述第一斜邊和第二斜邊為直角梯形的斜腰,沿所述斜腰的頂點垂直向下做一線段,使所述線段長度等于梯形的高,所述第二折疊板和第四折疊板的一邊與所述線段剛好重合。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紙手帕折疊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另一折疊板上設置有用于紙幅引入的導引板,所述導引板與所述另一折疊板之間呈一定角度。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紙手帕折疊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折疊板的寬度為160至183毫米,優選為182毫米;所述第四折疊板的寬度為52至62毫米或者79至92毫米,優選為61毫米或91毫米。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紙手帕折疊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向折疊機組包括設置在機臺上的引紙底刀輥、與引紙底刀輥相切的面刀輥、折疊主輥、分別與折疊主輥相切的第一折紙輥和第二折紙輥,其中,所述引紙底刀輥上設有兩個分切底刀,所述面刀輥上設有兩個分切面刀,所述第一折紙輥上設有第一折紙刀和第一氣孔,所述第二折紙輥設有第二折紙刀和第二氣孔。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紙手帕折疊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臺上還設有與折疊主輥相切的拋紙輥,所述拋紙輥與所述折疊主輥對經過四分之一折疊后的紙幅進行擠壓。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紙手帕折疊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分切底刀之間的圓弧長度為所述引紙底刀輥圓周長的一半。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紙手帕折疊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切底刀之間的圓弧長度為148至188毫米,優選為186毫米;所述引紙底刀輥的圓周長為296至376毫米,優選為372毫米;所述引紙底刀輥的圓半徑為46至61毫米,優選為59.24毫米;所述第一氣孔與第一折紙刀之間的圓弧長度為69至96毫米,優選為92毫米;所述第二氣孔與第二折紙刀之間的圓弧長度為34至49毫米,優選為47毫米。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紙手帕折疊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百花盤的槽口深度為37至48毫米,優選為47毫米;寬度為17至19毫米,優選為18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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