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氣液介質微距執行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72649.4 | 申請日: | 2013-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628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23 |
| 發明(設計)人: | 王文闖;王磊;李遠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策爾曼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5B15/00 | 分類號: | F15B15/00 |
| 代理公司: | 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2104 | 代理人: | 俞鴻 |
| 地址: | 430074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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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介質 執行機構 | ||
1.一種氣液介質微距執行機構,它包括中空的管狀結構體,其特征在于管狀結構體包括內層管壁和外層管壁,內層管壁和外層管壁的端面密封,內層管壁和外層管壁之間形成壓力介質腔體,內層管壁和/或外層管壁具有承壓變形段;管狀結構體上設有壓力介質腔體相通的壓力介質開孔,所述承壓變形段是向壓力介質腔體內凹陷結構或向壓力介質腔體外凸出結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氣液介質微距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內層管壁上具有至少一個向壓力介質腔體內凹陷的第一承壓變形段;外層管壁具有至少一個向壓力介質腔體內凹陷的第二承壓變形段,所述第一承壓變形段和所述第二承壓變形段沿管狀結構體軸向錯層設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氣液介質微距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內層管壁上具有至少一個向壓力介質腔體內凹陷的第一承壓變形段;外層管壁具有至少一個向壓力介質腔體內凹陷的第二承壓變形段,所述第一承壓變形段和所述第二承壓變形段相對同層設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氣液介質微距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內層管壁上具有至少一個向壓力介質腔體外凸出的第一承壓變形段;外層管壁具有至少一個向壓力介質腔體外凸出的第二承壓變形段,所述第一承壓變形段和所述第二承壓變形段相對同層設置或所述第一承壓變形段和所述第二承壓變形段沿管狀結構體軸向錯層設置。
5.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氣液介質微距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承壓變形段包括第一承壓部和第二承壓部,第一承壓部和第二承壓部之間連接變形部。
6.如權利要求5所述氣液介質微距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承壓部是平面;所述第二承壓部是平面。
7.如權利要求5所述氣液介質微距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第一承壓部的承壓面積和第二承壓部承壓面積相同。
8.如權利要求2所述氣液介質微距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與第一承壓變形段相對應部位的外層管壁是外圓柱段;與第二承壓變形段相對應部位的內層管壁是內圓柱段。
9.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氣液介質微距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內層管壁和外層管壁的端面連接圓環支撐架。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氣液介質微距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層管壁由多層壁體構成;外層管壁由多層壁體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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