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驅動裝置的組合部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60263.1 | 申請日: | 2013-06-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11574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26 |
| 發明(設計)人: | L·安海爾;U·普羅布斯特;T·米勒;M·布勒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斯泰必魯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25/20 | 分類號: | F16H25/20;F16H57/028;F16H57/029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11038 | 代理人: | 饒辛霞 |
| 地址: | 德國科***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驅動 裝置 用于 這種 組合 部件 | ||
1.一種用于車輛蓋的驅動裝置的組合部件,所述驅動裝置中的每個驅動裝置包括:
·旋轉驅動器,和
·螺桿傳動器,所述螺桿傳動器具有絲杠和布置在所述絲杠上的螺母,
其中,所述旋轉驅動器經由離合單元與所述絲杠或者所述螺母連接,所述離合單元具有在旋轉驅動器側的第一離合元件和在螺桿傳動器側的第二離合元件,
其中,所述絲杠和所述螺母響應于所述旋轉驅動器的轉動能夠相對彼此軸向移動,
其中,系列驅動裝置中的每個驅動裝置由旋轉驅動器組件和螺桿傳動器組件組成,其中,所述旋轉驅動器組件包括所述旋轉驅動器和所述第一離合元件,并且所述螺桿傳動器組件包括所述螺桿傳動器和所述第二離合元件,并且,
所述旋轉驅動器組件和所述螺桿傳動器組件預先是組合部件的部分,所述組合部件還包括至少一個另外的旋轉驅動器組件和至少一個另外的螺桿傳動器組件,
其中,該組合部件的所述旋轉驅動器組件的第一離合元件和所述至少一個另外的旋轉驅動器組件的第一離合元件相同地構成,但所述旋轉驅動器組件和所述至少一個另外的旋轉驅動器組件具有不同的旋轉器驅動器功率,
其中,該組合部件的所述螺桿傳動器組件的第二離合元件和所述至少一個另外的螺桿傳動器組件的第二離合元件相同地構成,但所述螺桿傳動器組件和所述至少一個另外的螺桿傳動器組件具有不同的行程長度,并且
其中,所述驅動器組件和所述至少一個另外的驅動器組件的所述第一離合元件和所述螺桿傳動器組件和所述至少一個另外的螺桿傳動器組件的所述第二離合元件彼此匹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驅動器容納在殼體管中,所述殼體管在其背離所述螺桿傳動器的端部上被底部件封閉,并且所述底部件和所述殼體管由塑料制造,并且所述底部件與所述殼體管材料鎖合地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管和所述底部件一件式地構造。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管和所述底部件彼此分離地構造并且后續彼此材料鎖合地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之一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桿傳動器被套管包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與所述殼體管一件式地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和所述殼體管彼此分離地構造并且后續彼此材料鎖合地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設置有徑向向內突出的突起,其中,所述旋轉驅動器在所述殼體管中保持在所述底部件與所述突起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離合元件與所述突起在其朝向所述旋轉驅動器的側上相鄰地布置,并且所述第二離合元件或者所述絲杠的承載所述第二離合元件的端部穿通由所述突起所保留的軸向通道,以便與所述第一離合元件形成離合器接合。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離合元件和所述第二離合元件的離合器接合在軸向方向上通過卡扣連接形成并且在周向方向上通過這兩個離合元件的形狀鎖合的連接形成。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管和所述底部件彼此分離地構造并且后續彼此材料鎖合地連接,并且所述突起與所述殼體管一件式地構造。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和所述殼體管彼此分離地構造并且后續彼此材料鎖合地連接,所述突起與所述套管一件式地構造。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與殼體管和套管分開地構造,但是與所述殼體管和套管或者與其中之一在運行中固定地連接。
14.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螺桿傳動器和所述殼體管或所述套管之間設置密封件。
15.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桿傳動器組件還提供有保護管,所述保護管包圍所述套管,其中,在所述套管的外側上在所述套管與所述殼體管連接的區域中,在所述套管與所述保護管之間設置有密封件。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斯泰必魯斯有限公司,未經斯泰必魯斯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260263.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