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設有電池槽的電動吸塵器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256868.3 | 申請日: | 2013-06-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156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25 |
| 發明(設計)人: | 王鴻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金威特工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9/28 | 分類號: | A47L9/28;H01M2/10 |
| 代理公司: | 南京同澤專利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45 | 代理人: | 石敏 |
| 地址: | 215101 江蘇省蘇州***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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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設有 電池 電動 吸塵器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吸塵器,具體涉及一種設有兼容電池槽的電動吸塵器。
背景技術
現有吸塵器基本為電動式的,而電動式吸塵器要實現較大的作業范圍,必然要裝上蓄電池為吸塵器的電機供電,但蓄電池的生產也會帶來較大的環境污染。另外,現在電動自行車的普及率很高,并且電動車的蓄電池基本是可拆卸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出一種設有兼容電池槽的電動吸塵器。
本發明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出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設有兼容電池槽的電動吸塵器,包括殼體和安裝在殼體內的電機,所述殼體上凹設有用于放置蓄電池的電池槽,所述電池槽底部設有用于與蓄電池接腳導通的觸點,所述觸點通過導線連接到電機;在吸塵器工作時,蓄電池可裝卸的安裝在所述電池槽內。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中的吸塵器上設置有用于供蓄電池接入的電池槽,當人們家中有多余的蓄電池(如:電動車上的蓄電池)時,可以將蓄電池裝入到本發明中去。這樣可以使社會對蓄電池的總需求量下降,從而減少因生產蓄電池而帶到的環境污染。當人們停止使用吸塵器時,可以取出蓄電池并將蓄電池放回到電動車上,從而達到一種蓄電池的兩種用途。
上述技術方案的完善和改進有:
進一步的,所述電池槽的形狀與用于驅動電動車的站立式蓄電池外輪廓大致相配。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設有電池槽的電動吸塵器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明中設有電池槽的電動吸塵器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
根據圖1所示,本發明中設有電池槽的電動吸塵器的包括殼體1和安裝在殼體1內的電機。
殼體1上凹設有用于放置蓄電池的電池槽2,電池槽2底部設有用于與蓄電池接腳導通的觸點3,觸點3通過導線連接到電機;在吸塵器工作時,蓄電池可裝卸的安裝在所述電池槽2內。
電池槽2的形狀與用于驅動電動車的站立式蓄電池外輪廓大致相配。
前述電動車站立式蓄電池的型號是:天能電池廠家出產的型號為6-DZM-12的硅膠電池(48V12AH)。
當人們家中有多余的蓄電池(如:電動車上的蓄電池)時,可以將蓄電池裝入到本發明中去。這樣可以使社會對蓄電池的總需求量下降,從而減少因生產蓄電池而帶到的環境污染。當人們停止使用吸塵器時,可以取出蓄電池并將蓄電池放回到電動車上,從而達到一種蓄電池的兩種用途。
本發明的不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凡采用等同替換形成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發明要求的保護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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