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改變通透性的中空玻璃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252138.6 | 申請日: | 2013-06-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8452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1 |
| 發明(設計)人: | 林成倫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耀華玻璃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F11/06 | 分類號: | A47F11/06 |
| 代理公司: | 濟南泉城專利商標事務所 37218 | 代理人: | 章艷榮 |
| 地址: | 250101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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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改變 通透 中空玻璃 | ||
1.一種可改變通透性的中空玻璃,其特征在于:包括層疊設置的且均透明的第一玻璃板、第二玻璃板和第三玻璃板,第一玻璃板和第二玻璃板之間有間隙,第一玻璃板和第二玻璃板相面對的面的邊緣設有一周密封膠條,第二玻璃板和第三玻璃板之間夾緊有一層電控調光膜,第一玻璃板、第二玻璃板和第三玻璃板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改變通透性的中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玻璃板、第二玻璃板和第三玻璃板通過多個固定銷連接,第一玻璃板、第二玻璃板和第三玻璃板的邊緣設有多個貫通第一玻璃板、密封膠條、第二玻璃板和第三玻璃板的銷孔,銷孔的兩端直徑大于中間直徑,銷孔的最小直徑位于第二玻璃板中,每個銷孔中設有一個與銷孔相配匹的固定銷。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改變通透性的中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銷為注塑在銷孔中的塑料固定銷。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可改變通透性的中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銷孔最小直徑為0.5-1cm,銷孔的兩端直徑為1.2-2cm,相鄰銷孔之間的距離不大于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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