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貨物輸送用托盤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48031.4 | 申請日: | 2013-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080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15 |
| 發明(設計)人: | 定月啟一郎;柿迫榮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本通運株式會社;株式會社緩沖 |
| 主分類號: | B65D19/38 | 分類號: | B65D19/38;F16F15/067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王詣然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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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貨物 輸送 托盤 裝置 | ||
技術區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貨物輸送用托盤裝置,搭載航運貨物、海運貨物、鐵道貨物、公路貨物那樣的貨物,裝入到飛機、船舶、列車、卡車那樣的輸送裝置的貨物室,具有緩沖輸送中受到的振動或沖擊的防振功能。
背景技術
在各種貨物中,例如航運貨物,若在空運中發生亂氣流等,飛機搖晃,則受到強力沖擊,產生劇烈振動,即使在出發前或抵達后的機場,當載置在托盤臺車運送時,因產生激烈搖晃原因而劇烈振動,對所述振動/沖擊敏感的精密設備等,有時因航運貨物而損壞,因此,以往的航運貨物輸送用托盤裝置設有由橡膠或螺旋彈簧等彈性體構成的防振機構,通過防振機構搭載航運貨物,對全體系上懸垂繩索那樣的捆扎材料,牢固地捆扎(捆扎固定)后,裝入到貨物室。
但是,在這種托盤輸送方式中,即使設有防振機構,若各防振機構強力系緊托盤裝置整體捆扎,則存在防振機構的彈簧性能沒有發揮效果、防振功能沒有起作用的問題。
于是,以往的貨物輸送用托盤裝置成為以下結構:在搭載航運貨物的防振托盤上,覆蓋一定尺寸的木箱等的固定捆扎用箱進行保護,通過該固定捆扎用箱在周圍系上懸垂繩索等進行捆扎(參照專利文獻1)。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7-297056號公報
但是,在以往的貨物輸送用托盤裝置,使用例如壓縮螺旋彈簧作為用于防振機構的彈性體場合,該壓縮螺旋彈簧為等螺距螺旋彈簧那樣的線性螺旋彈簧,當搭載的航運貨物為大致一定的重量時,發揮緩沖(防振)效果,因此,若搭載的航運貨物重量比預定重量輕,則防振功能不起作用,因此,若這樣搭載的航運貨物的重量不是預定重量,則每次必須特地更換為具有與現在搭載的航運貨物重量一致、發揮防振效果的彈簧常數的等螺距壓縮螺旋彈簧的防振機構,因此,存在必須數量多地備齊與搭載的航運貨物重量分別對應的防振機構的課題。
而且,在以往的貨物輸送用托盤裝置中,覆蓋在搭載的航運貨物上的固定捆扎用箱使用一定容積的大尺寸箱,以便能收納大小尺寸不同的搭載貨物,另一方面,航運運價不僅考慮包含捆包材料的搭載貨物的實際重量,而且也考慮全體容積而規定,根據IATA(國際航空運送協會)的規定,計算單位kg的容積重量,適用實際重量和容積重量中重的一方的費用率。因此,以往,即使輸送例如重量為500kg,比較輕的小型航運貨物場合,固定捆扎用箱考慮余量使用容積重量為2000kg的比較大的通用尺寸箱,因此,根據重的容積重量,適用航運運價的費用率,存在需要化費存在那么多浪費的航運運價的課題。
再有,以往,在貨物輸送用托盤裝置中,搭載在防振托盤輸送的航運貨物的大小因委托輸送航運貨物側的貨主不同,而大、中、小各種各樣,因此,在輸送方側,通常,需要與接受輸送委托的航運貨物的大小一致,準備尺寸不同的防振托盤,其結果,根據搭載貨物的尺寸不同,備齊數量多的防振托盤,在這方面也存在輸送器材需要巨額費用的課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為了解決上述課題而提出來的,其目的在于,在貨物輸送用托盤裝置中,與搭載貨物的重量或大小差異無關,發揮穩定的防振功能,大幅度減少必要的輸送成本。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出以下技術方案:
技術方案1記載的發明例如以下參照附圖說明的實施形態所示,在貨物輸送用托盤裝置A中,搭載航運貨物D那樣的貨物,裝入飛機那樣的輸送裝置的貨物室,具有緩沖輸送中受到的振動或沖擊的防振功能,其特征在于:
所述貨物輸送用托盤裝置A包括:
矩形的臺座板B,固定在所述貨物室的地面;
防振托盤P,在載置在該臺座板B上的矩形框狀的下架臺11和上載貨物的矩形框狀的上架臺12之間,立起設置多個防振機構V,作為腳部,用該防振機構V上下連結兩架臺,彈性支承上述上架臺12;以及
捆扎材料R,將搭載在該防振托盤P上的貨物捆扎固定在上述臺座板B上;
上述防振機構V包括具有非線性彈簧特性的非線性壓縮螺旋彈簧35,設定該壓縮螺旋彈簧35的彈簧常數,使得在一定的重量范圍,即使貨物的搭載重量變化,固有頻率也成為一定;
上述捆扎材料R對于每個上述防振托盤P,直接系在搭載貨物周圍,捆扎固定在上述臺座板B。
技術方案2記載的發明系在技術方案1記載的貨物輸送用托盤裝置A中,例如以下參照附圖說明的實施形態所示,其特征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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