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聚氯乙烯木塑的加工改性劑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245203.2 | 申請日: | 2013-06-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892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1 |
| 發明(設計)人: | 鄧麗;鄧軍;鄧忠權;陳緒煌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塑聯新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27/06 | 分類號: | C08L27/06;C08L97/02;C08L23/28;C08L23/08;C08K13/06;C08K9/00;C08K3/26;C08K5/09;C08J9/10 |
| 代理公司: | 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2104 | 代理人: | 樊戎 |
| 地址: | 430020 湖北省武漢***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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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聚氯乙烯 加工 改性 | ||
1.一種用于聚氯乙烯木塑的加工改性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工改性劑包括以下組分及重量份:
氯化聚乙烯5~8;橡塑改性劑2~4;增塑劑3~9;鈣鋅穩定劑2~4;丙烯酸抗沖劑0.2~0.3;AC發泡劑0.5~0.6;硬脂酸0.3~0.5;石蠟1~1.2;活化碳酸鈣20~30;抗氧劑2~3;鈦酸酯偶聯劑0.2~0.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聚氯乙烯木塑的加工改性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工改性劑包括以下組分及重量份:
氯化聚乙烯5.1~7.8;橡塑改性劑2.5~3.8;增塑劑5~8;鈣鋅穩定劑2.2~3.8;丙烯酸抗沖劑0.22~0.28;AC發泡劑0.52~0.58;硬脂酸0.35~0.45;石蠟1.05~1.15;活化碳酸鈣23~28;抗氧劑2.2~2.7;鈦酸酯偶聯劑0.22~0.28。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聚氯乙烯木塑的加工改性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工改性劑包括以下組分及重量份:
氯化聚乙烯7.5;橡塑改性劑3.5;增塑劑7.5;鈣鋅穩定劑3.5;丙烯酸抗沖劑0.25;AC發泡劑0.55;硬脂酸0.4;石蠟1.1;活化碳酸鈣25;抗氧劑2.5;鈦酸酯偶聯劑0.25。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用于聚氯乙烯木塑的加工改性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橡塑改性劑是由乙烯·醋酸乙脂與氯乙烯共聚物和鋁酸脂偶聯劑復合而成,其配比為:乙烯·醋酸乙脂與氯乙烯共聚物:鋁酸脂偶聯劑=1.5~2.5:0.05~0.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聚氯乙烯木塑的加工改性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配比為乙烯·醋酸乙脂與氯乙烯共聚物:鋁酸脂偶聯劑=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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