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消息分發系統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24152.5 | 申請日: | 2013-06-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125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8 |
| 發明(設計)人: | 張樂;張帥;王英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信傳媒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58 | 分類號: | H04L12/58;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黃志華 |
| 地址: | 266071 山東省青***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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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消息 分發 系統 方法 | ||
1.一種消息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消息分發服務管理單元,至少2個消息分發服務單元,其中:
消息分發服務管理單元,用于接收到終端連接到所述消息分發系統后發來的第一連接請求后,根據各消息分發服務單元的負載情況為所述終端選擇提供消息分發服務的消息分發服務單元,指示所述終端向選擇出的消息分發服務單元發起第二連接請求;
消息分發服務單元,用于接收到所述終端發來的第二連接請求后,與所述終端建立第一消息通道和第二消息通道;通過第一消息通道向所述終端發送在線消息,通過第二消息通道向所述終端發送離線消息,并在離線消息發送完成后斷開第二消息通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息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息分發服務單元還用于,接收到終端連接到所述消息分發系統后發來的第二連接請求后,對所述終端的合法性進行驗證;
所述消息分發服務單元具體用于,在對所述終端的合法性驗證通過后,與所述終端建立第一消息通道和第二消息通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息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息分發服務單元具體用于,根據所述終端上報的該終端保存的在線消息版本信息,通過第一消息通道將尚未發送給所述終端的在線消息發送到所述終端;根據所述終端上報的該終端保存的離線消息版本信息,通過第二消息通道將尚未發送給所述終端的離線消息發送到所述終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息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消息設置單元,用于設置在線消息以及在線消息的目標終端,并將設置后的在線消息發送至消息分發隊列中;
消息管理單元,用于從所述消息分發隊列獲取待分發的在線消息,根據所述待分發的在線消息及其目標終端為每個目標終端復制得到一份待分發在線消息;針對復制得到的每一份待分發在線消息及其目標終端,將待分發在線消息發送給為目標終端提供消息分發服務的消息分發服務單元;
所述消息分發服務單元還用于,接收所述消息管理單元發送來的待分發在線消息,若檢測到與接收到的待分發在線消息的目標終端之間的第一連接通道有效,則通過第一連接通道發送所述接收到的待分發在線消息;若檢測到與接收到的待分發在線消息的目標終端之間的第一連接通道失效,則將與所述接收到的待分發在線消息對應的在線消息持久化存儲為所述接收到的待分發在線消息的目標終端的離線消息。
5.如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消息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息分發服務單元具體用于,與所述終端建立基于超文本傳輸協議HTTP的第一消息通道和第二消息通道。
6.一種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消息通道處理單元,用于在所述終端連接到消息分發系統后向所述消息分發系統的消息分發服務管理單元發送第一連接請求,以請求所述消息分發服務管理單元根據各消息分發服務單元的負載,為所述終端選擇提供消息分發服務的消息分發服務單元;以及,根據所述消息分發服務管理單元選擇的消息分發服務單元,向相應消息分發服務單元發送第二連接建立請求,與所述相應消息分發服務單元建立第一消息通道和第二消息通道,并根據所述相應消息分發服務單元發起的斷開第二消息通道的過程,斷開第二消息通道;其中,所述斷開第二消息通道的過程是所述相應消息分發服務單元在離線消息發送完成后發起的;
消息接收單元,用于通過第一消息通道接收在線消息,通過第二消息通道接收離線消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息通道處理單元具體用于,向所述消息分發系統上報保存的在線消息版本信息,用于使消息分發系統的消息分發服務單元根據上報的在線消息版本信息通過第一消息通道將尚未發送給所述終端的在線消息發送到所述終端;向所述消息分發系統上報保存的離線消息版本信息,用于使消息分發系統的消息分發服務單元通過第二消息通道將尚未發送給所述終端的離線消息發送到所述終端。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息通道處理單元具體用于,與所述消息分發服務單元建立基于超文本傳輸協議HTTP的第一消息通道和第二消息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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