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機器鏟斗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211242.0 | 申請日: | 2013-05-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521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18 |
| 發明(設計)人: | R·A·羅謝爾;J·D·福克茨;S·L·麥克萊倫 | 申請(專利權)人: | 卡特彼勒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F9/00 | 分類號: | E02F9/00;E02F9/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雷明;吳鵬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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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器 | ||
1.一種機器鏟斗,包括:
包裹件,該包裹件形成用于保持物料的容器的一部分,該包裹件包括:
限定一弧形的彎曲上部部分,它具有在約109.5°和110.5°之間的中心角度值(θU),以及
限定一弧形的彎曲下部部分,它具有在約44.5°和45.5°之間的中心角度值(θL);以及
聯接到該包裹件的端部部分上的切割邊緣,其中,該包裹件的彎曲上部部分具有曲率半徑R2,該彎曲下部部分具有曲率半徑R1,其中R2不等于R1。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鏟斗,其中,曲率半徑R2對曲率半徑R1的比值在約0.41到0.45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鏟斗,進一步包括:
聯接到該包裹件的第一端部部分上的支承板,該支承板包括位于第一平面中的底面;
聯接到該支承板的頂面上的轉矩管;以及
聯接到該包裹件第二端部部分上的切割邊緣。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器鏟斗,其中,包裹件的第一端部部分和包裹件的第二端部部分之間的角度(θT)具有約為25°的值。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器鏟斗,進一步包括:
聯接到該轉矩管上的鉸接板,該鉸接板包括上銷孔和下銷孔;以及
聯接到該切割邊緣上的齒組件,該齒組件具有齒末端;
其中,一第二平面從該齒末端延伸至上銷孔的中心,一第三平面從該包裹件基本垂直地延伸到上銷孔的中心,該第二平面和該第三平面之間的角度(θ1)具有約為35°的值。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器鏟斗,進一步包括:
側區段,該側區段包括側板和側欄,該側欄包括一邊緣,其中,切割邊緣的上表面與該側欄的邊緣的至少一部分之間的角(θ2)具有約為50°到54°的值。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器鏟斗,其中,一第二平面延伸穿過切割邊緣的末端到達位于第一平面中的轉矩管的外表面的一部分處,該第二平面與包裹件之間的、從第二平面到包裹件垂直截取的最大距離(D')與切割邊緣的末端與沿第二平面的轉矩管的所述外表面的一部分之間的長度(L')的比值在約0.69到0.71之間。
8.一種機器鏟斗,包括:
具有外表面的轉矩管;
聯接到該轉矩管的支承板,該支承板包括位于第一平面中的底面;
具有切割邊緣末端的切割邊緣;
位于支承板和切割邊緣之間的包裹件;以及
在約0.69到0.72之間的深度(D')與長度(L')的比值,其中,該長度(L')在第二平面中從切割邊緣末端延伸到轉矩管的外表面的一部分上,所述外表面的一部分位于第一平面與轉矩管的外表面相交的部位,該深度(D')等于第二平面與包裹件之間的、基本上垂直于第二平面截取的最大距離。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機器鏟斗,其中,該包裹件包括彎曲上部部分和彎曲下部部分,所述最大距離從該第二平面延伸至該包裹件的彎曲上部部分。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機器鏟斗,其中,彎曲上部部分限定一弧形,該弧形具有在約109.5°和110.5°之間的中心角度值(θU)。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機器鏟斗,其中,彎曲下部部分限定一弧形,該弧形具有在約44.5°和45.5°之間的中心角度值(θL)。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機器鏟斗,其中,該包裹件包括基本平直的上部部分和基本平直的下部部分,該基本平直的上部部分和該基本平直的下部部分之間的角(θT)具有約25°的值。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機器鏟斗,進一步包括:
鉸接板,該鉸接板聯接到轉矩管的外表面上,該鉸接板具有上銷孔和下銷孔;以及
聯接于該切割邊緣的齒組件,該齒組件具有齒末端。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機器鏟斗,其中,由一從齒末端向上銷孔的中心延伸的第三平面和一從包裹件的基本平直的下部部分基本垂直地向上銷孔的中心延伸的第四平面形成的角(θ1)具有約35°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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