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智能電網用電監視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10376.0 | 申請日: | 2013-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90507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01 |
| 發明(設計)人: | 若爾熱塔·G·耶特切瓦;陳偉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富士通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2J13/00 | 分類號: | H02J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李春暉,李德山 |
| 地址: | 日本神***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 電網 用電 監視 | ||
技術領域
這里討論的各實施方式涉及智能電網。
背景技術
由于更多的消費品需要電力來工作,因而用電持續增加。伴隨著增加的用電,電力供應商比如公共電力公司面對的一個挑戰是預測電力需求。如果生產的電力比使用的多,則額外的電力可能因為不能夠被有效存儲而被浪費。另外,如果生產的電力比使用的多,則電力網內的節點的電壓頻率可能超過它們正常的運行范圍,導致節點的故障或者降低節點的壽命。
另一方面,如果生產的電力不足,則可能使用另外的電力生產操作來補償減少的生產。這些另外的電力生產操作可能運行非常昂貴和/或效率不高。如果另外的電力生產不能補償生產的不足,則電力網內的節點處的電壓頻率可能下降到它們的正常運行范圍以下,這可能導致電力供應商的服務區域內電燈黯淡或者甚至熄滅。
電力供應商還可能由于局部小規模形式比如家庭或企業的可再生發電變得更加普遍,而面對預測電力需求的挑戰。
本申請要求保護的主題不限于解決例如上述任意缺點的實施方式或者只在例如上述環境下運行的實施方式。確切地,該背景技術僅用來說明可以實施本申請描述的一些實施方式的一種示例技術領域。
發明內容
根據一種實施方式的一方面,監視單元內的用電的電力監視系統可以包括收發模塊,被配置成接收來自與單元關聯的智能裝置的用電報告。該用電報告可以指示該智能裝置的用電。電力監視系統還可以包括確定模塊,被配置成基于所接收的用電報告生成該單元的單元用電報告。該單元用電報告可以指示該單元的用電。收發模塊還可以被配置成向該單元的電力供應商傳輸該單元用電報告。
將至少通過在權利要求中具體指出的元件、特征和組合實現和獲得實施方式的目的和優點。
應當理解,前述概述和下面的詳細描述兩者都是示例性的和說明性的,而不是對如權利要求的發明的限制。
附圖說明
將通過對如下附圖的使用利用其他特征和細節描述和說明示例實施方式,其中:
圖1是示例智能電網100的框圖;
圖2是與可以包括在圖1的智能電網內的單元相關聯的示例電力監視系統的框圖;
圖3是監視單元的用電的示例方法的流程圖;
圖4是管理用電的示例方法的流程圖;
圖5是可以包括在圖1的智能電網內的示例智能裝置的框圖;
圖6是監視智能裝置的用電的示例方法的流程圖;以及
圖7是全部根據本文描述的至少一些實施方式布置的監視用電的示例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文描述的一些實施方式可以包括管理單元比如居民住宅或商業建筑內的用電的電力監視系統。電力監視系統可以被配置成生成指示單元的用電的單元用電報告。單元用電報告還可以包括對該單元的未來用電的預測。電力監視系統可以向該單元的電力供應商比如公共電力公司發送該單元用電報告。電力供應商可以使它的電力產生需求基于接收到的該單元用電報告以及從電力供應商的服務區域內的其他單元接收的其他單元用電報告。
電力監視系統可以基于電力監視系統從智能裝置比如家用電器、消費電子裝置和其他裝置接收的用電報告來生成單元用電報告。智能裝置可以配置成編輯并向電力監視系統傳輸表明智能裝置的用電和/或預測用電的用電報告。電力監視系統可以單獨使用來自智能裝置的用電報告,或者連同與該單元相關聯的一個或更多個非智能裝置的用電的指示以及在該單元處產生的電力一起使用該用電報告,以確定該單元的用電。以這種方式,電力供應商的服務區域內的每一個單元可以向電力供應商提供細粒度的電力需求指示或預測,使得能夠提高電力產生與需求匹配的準確度。
將參照附圖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
圖1是根據本申請內描述的至少一些實施方式布置的示例智能電網100的框圖。智能電網100可以包括電力供應商向其提供電力的多個單元110、120、130。單元110、120、130可以是相同類型的單元或者不同類型的單元,并且可以是:居民住宅例如但不限于獨立屋、復合式公寓、共管式公寓、連棟房屋和其他住宅;商業建筑例如但不限于商場和寫字樓;諸如此類或其任意組合。智能電網100內的三個單元110、120、130僅是出于說明的目的。智能電網可以包含數百至數百萬個單元。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富士通株式會社,未經富士通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210376.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