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高層樓房建筑過程中的雨水再利用臨時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205426.6 | 申請日: | 2013-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767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04 |
| 發明(設計)人: | 趙濤;溫國平;肖先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泰合建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3B3/02 | 分類號: | E03B3/02;E03C1/01 |
| 代理公司: | 湖州金衛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2 | 代理人: | 裴金華 |
| 地址: | 3130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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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層 樓房 建筑 過程 中的 雨水 再利用 臨時 系統 | ||
1.高層樓房建筑過程中的雨水再利用臨時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雨水收集裝置,所述雨水收集裝置包括與開設在樓房頂部的排水口連通的雨水收集管(11),樓房建有供該臨時系統使用的臨時外墻面(2),所述雨水收集管(11)穿過可以固定連接到所述臨時外墻面(2)的固定環(22)固定于所述臨時外墻面(2)上,所述固定環(22)帶有可以插入臨時外墻面(2)的尖端(23),所述雨水收集管(11)連通到樓房下方的位置并延伸連通到雨水收集箱(3);
與所述雨水收集箱(3)的輸出端連通有輸出管(4)、配合輸出管(4)使用的輸出泵,所述輸出管(4)連通到臨時外墻面(2)靠近樓房下方的位置并向高處樓層延伸,且所述輸出管(4)也通過固定環(22)固定于所述臨時外墻面(2)上;
與所述輸出管(4)連通的安裝在樓層中的消防系統;
與所述輸出管(4)連通的安裝在樓層中的衛生系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層樓房建筑過程中的雨水再利用臨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雨水收集管(11)固定于所述臨時外墻面(2)上的管路分段設置,分段處均設有一用于緩沖流下來的雨水的勢能且能捕集雨水中的沉淀物的緩沖器(11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高層樓房建筑過程中的雨水再利用臨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臨時外墻面(2)上設有可以放置緩沖器(111)的固定框架,所述緩沖器(111)具有一個雨水進入箱(1111)且開口對著上方的雨水收集管(11),所述雨水進入箱(1111)的一側上端具有一個溢出口(1112),所述溢出口(1112)的另一側設置有雨水流出斗(1113),所述流出斗(1113)的開口對準下方的雨水收集管(1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高層樓房建筑過程中的雨水再利用臨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系統包括與所述輸出管(4)連通的消防管(5)、與所述消防管(5)的另一端連通的消防設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高層樓房建筑過程中的雨水再利用臨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衛生系統包括與所述輸出管(4)連通的衛生管(6)、與所述衛生管(6)的另一端連通的衛生設施。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高層樓房建筑過程中的雨水再利用臨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衛生設施包括與所述衛生管(6)連通的供水箱、與所述供水箱連通的衛生潔具、與所述衛生潔具的污水出口連通的安裝在樓房內的排污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高層樓房建筑過程中的雨水再利用臨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水箱的位置設置在所述衛生潔具所在樓層的上一層,與最高層的衛生潔具連通的供水箱設置在樓房頂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高層樓房建筑過程中的雨水再利用臨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管(5)的管口口徑大于所述衛生管(6)的管口口徑。
9.根據權利要求6或7或8所述的高層樓房建筑過程中的雨水再利用臨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雨水收集箱(3)還配有雨水凈化系統。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高層樓房建筑過程中的雨水再利用臨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衛生潔具包括馬桶、洗手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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