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95724.1 | 申請日: | 2013-05-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7392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04 |
| 發明(設計)人: | 陳倩;吳武明;李莉;劉強;楊安志;馮擎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30/09 | 分類號: | B60W30/09;B60W10/20;B60W10/184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苗燕 |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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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前碰 汽車 安全 控制系統 | ||
1.一種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系統,包括設置于汽車的電子控制裝置以及與該電子控制裝置連接的胎壓監測裝置以及爆胎制動裝置,其特征是,該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系統還包括前感測裝置以及主動轉向控制裝置,該前感測裝置設置于該汽車的前方并連接至該電子控制裝置,用于感測該汽車的前方障礙物信號并傳送至該電子控制裝置,該主動轉向控制裝置連接至該電子控制裝置,用于接收該電子控制裝置根據該前方障礙物信號判斷而發出的轉向控制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系統,其特征是,該前感測裝置包括設置在該汽車左前方的第一前雷達以及設置在該汽車右前方的第二前雷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系統,其特征是,該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系統還包括第一側感測裝置以及第二側感測裝置,該第一側感測裝置和該第二側感測裝置分別設置于該汽車的左右兩側并連接至該電子控制裝置,用于感測該汽車的左側障礙物信號和右側障礙物信號并傳送至該電子控制裝置,該電子控制裝置根據該前方障礙物信號、左側后方障礙物信號和右側障礙物信號判斷而發出轉向控制信號至該主動轉向控制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系統,其特征是,該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系統還包括后感測裝置,該后感測裝置設置于該汽車的后方并連接至該電子控制裝置,用于感測該汽車的后方障礙物信號并傳送至該電子控制裝置,該電子控制裝置根據該前方障礙物信號、該左側后方障礙物信號、該右側障礙物信號和該后方障礙物信號判斷發出轉向控制信號至該主動轉向控制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系統,其特征是,該后感測裝置包括設置在該汽車左后方的第一后雷達以及設置在該汽車右后方的第二后雷達。
6.一種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方法,適用于汽車爆胎后,包括利用胎壓監測裝置監測到該汽車的爆胎信號傳送至電子控制單元,利用該電子控制單元接收到來自該胎壓監測裝置的該爆胎信號并控制爆胎制動裝置進行制動,其特征是,該控制方法還包括:
利用前感測裝置感測該汽車的前方障礙物信號并傳送至該電子控制裝置;
利用該電子控制裝置根據該前方障礙物信號判斷該汽車是否存在與前方車輛發生碰撞的危險從而發出轉向控制信號;以及
利用該主動轉向控制裝置接收該轉向控制信號,并控制該汽車進行轉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方法,其特征是,利用該前感測裝置感測該汽車的前方障礙物信號包括:
利用第一前雷達感測該汽車前方的行駛車道以及位于該汽車左前方與該行駛車道相鄰的左側車道;以及
利用第二前雷達感測該汽車前方的行駛車道以及位于該汽車右前方與該行駛車道相鄰的右側車道。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方法,其特征是,該控制方法還包括利用第一側感測裝置以及第二側感測裝置感測該汽車的左側障礙物信號和右側障礙物信號并傳送至該電子控制裝置,該電子控制裝置根據該前方障礙物信號、左側后方障礙物信號和右側障礙物信號判斷而發出轉向控制信號至該主動轉向控制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方法,其特征是,該控制方法還包括利用后感測裝置感測該汽車的后方障礙物信號并傳送至該電子控制裝置,該電子控制裝置根據該前方障礙物信號、該左側后方障礙物信號和該右側障礙物信號以及該后方障礙物信號判斷發出的轉向控制信號至該主動轉向控制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防前碰的汽車爆胎安全控制方法,其特征是,該利用該后感測裝置感測該汽車的后方障礙物信號包括:
利用第一后雷達感測該汽車后方的行駛車道以及位于該汽車左后方與該行駛車道相鄰的左側車道;以及
利用第二后雷達感測該汽車后方的行駛車道以及位于該汽車右后方與該行駛車道相鄰的右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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