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及熒光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88892.8 | 申請日: | 2006-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610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23 |
| 發明(設計)人: | 渡邊展;伊藤真澄;關敬一;和田博;茂巖統之;寺田薰;木島直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化學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9K11/64 | 分類號: | C09K11/64;C09K11/59;B22F1/00;B22F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丁香蘭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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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機 功能 材料 原料 合金 粉末 熒光 | ||
1.一種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是作為無機功能材料的制造原料的合金粉末,該合金粉末的特征在于,該合金含有至少一種金屬元素和至少一種活化元素M1,該粉末的重量中值徑D50為5μm~40μm。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特征在于,合金粉末中所含有的粒徑為10μm以下的合金顆粒的比例為80重量%以下,粒徑為45μm以上的合金顆粒的比例為40重量%以下,QD為0.59以下,鐵成分的量為500ppm以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特征在于,合金粉末中所含有的氧的量為0.5重量%以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特征在于,合金粉末中所含有的碳的量為0.06重量%以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特征在于,該合金含有至少包含Si的4價金屬元素M4和一種以上Si以外的金屬元素。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特征在于,該合金含有活化元素M1、2價金屬元素M2、以及至少包含Si的4價金屬元素M4。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特征在于,該合金含有堿土金屬元素作為2價金屬元素M2。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特征在于,該合金進一步含有3價金屬元素M3。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特征在于,活化元素M1為選自由Cr、Mn、Fe、Ce、Pr、Nd、Sm、Eu、Tb、Dy、Ho、Er、Tm以及Yb組成的組中的一種以上的元素。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特征在于,2價金屬元素M2為選自由Mg、Ca、Sr、Ba以及Zn組成的組中的一種以上的元素,3價金屬元素M3為選自由Al、Ga、In以及Sc組成的組中的一種以上的元素,至少包含Si的4價金屬元素M4為選自由Si、Ge、Sn、Ti、Zr以及Hf組成的組中的一種以上的元素。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特征在于,2價金屬元素M2的50摩爾%以上為Ca和/或Sr,3價金屬元素M3的50摩爾%以上為Al,至少包含Si的4價金屬元素M4的50摩爾%以上為Si。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特征在于,該合金含有Eu和/或Ce作為活化元素M1,含有Ca和/或Sr作為2價金屬元素M2,含有Al作為3價金屬元素M3,含有Si作為至少包含Si的4價金屬元素M4。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其特征在于,該合金粉末是熒光體的制造原料。
14.一種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的制造方法,其是制造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制造方法具有在含氮氣氛中粉碎所述合金的工序。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無機功能材料原料用合金粉末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后進行分級處理。
16.一種熒光體,其是以氮化物或氧氮化物為母體的熒光體,其特征在于,將該熒光體分散到重量比為10倍的水中后,靜置1小時,所得到的上清液的電導率為50mS/m以下。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以氮化物或氧氮化物為母體的熒光體,其特征在于,該熒光體含有活化元素M1、至少包含Si的4價金屬元素M4和一種以上Si以外的金屬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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