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保護離合器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186139.5 | 申請日: | 2013-05-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861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1 |
| 發明(設計)人: | J·利斯特;R·比德曼;A·福爾斯;P·海伍德;I·馬利克;R·威爾金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D13/58 | 分類號: | F16D13/58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周家新;蔡洪貴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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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保護 離合器 | ||
1.一種行星或周轉齒輪組件,包括公差環離合器和殼體,其中,所述行星齒輪包括第一級和第二級,所述第一級包括:第一級中心齒輪、安裝至第一級行星架的第一級行星齒輪、以及相對于殼體固定而不能旋轉的第一級齒環;所述第二級包括:第二級中心齒輪、安裝至第二級行星架的第二級行星齒輪、以及第二級齒環;其特征在于:第一和第二級齒環之一相對于殼體固定而不能旋轉,并且公差環在徑向方向上設置在另一級齒環和殼體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齒輪組件,其特征在于,第一級行星架和第二級中心齒輪被形成為單個構件。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齒輪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組件包括更多齒輪級。
4.一種電動工具,包括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齒輪組件,且還包括具有輸出軸或小齒輪的電機,所述輸出軸或小齒輪可操作地聯接至第一級中心齒輪或者與第一級中心齒輪一起形成。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工具包括在使用時能通過驅動軸來驅動的可驅動的作業工具,其中,第二級或最末級行星架能安裝至所述驅動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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