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主真空吸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83601.6 | 申請日: | 2013-05-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1716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04 |
| 發明(設計)人: | J.戴森;P.D.甘馬克;M.S.范德斯特根-德雷克;G.K.斯泰德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戴森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9/10 | 分類號: | A47L9/10;A47L9/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陳钘 |
| 地址: | 英國威*** | 國省代碼: | 英國;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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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主 真空 吸塵器 | ||
1.一種自主真空吸塵器,包括主體部,所述主體部具有臟空氣進口,清潔空氣出口,在臟空氣進口和清潔空氣出口之間的空氣流路徑,以及被布置在臟空氣進口和清潔空氣出口之間的空氣流路徑中的主分離裝置,所述主分離裝置包括至少一個旋風器,其中所述主體部還包括次分離裝置,所述次分離裝置在主分離裝置下游的空氣流路徑中,所述次分離裝置包括容器和過濾器元件,其中所述容器被布置在空氣流中以便空氣流動穿過容器和過濾器元件,其中所述次分離裝置可獨立于主分離裝置從主體部移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主真空吸塵器,其中所述主體部限定對接凹室部分,主分離裝置可以被接收到該對接凹室部分中,對接凹室部分具有壁,所述壁被成形為與分離裝置的外側輪廓互補。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主真空吸塵器,其中所述次分離裝置可被接收在被限定在對接凹室部分中的凹處中且包括閉合構件,所述閉合構件限定了對接凹室部分的壁的一部分和次分離裝置的進氣口。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主真空吸塵器,其中當主分離裝置對接在對接凹室部分上時,所述閉合構件鄰接主分離裝置的出口。
5.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自主真空吸塵器,其中所述閉合構件限定把持部,所述把持部供用戶抓住閉合構件以便于拆卸和更換次分離裝置。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自主真空吸塵器,其中過濾器元件是褶狀的。
7.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自主真空吸塵器,其中所述主分離裝置包括入口管,所述入口管從其切向延伸且可與主體部承載的清潔頭的流體管道接合。
8.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自主真空吸塵器,包括空氣流產生器,所述空氣流產生器用于產生沿著空氣流路徑從臟空氣進口到清潔空氣出口的空氣流。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主真空吸塵器,其中所述空氣流產生器被放置在次分離裝置的下游。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主真空吸塵器,其中第二過濾器元件被放置在空氣流產生器的下游。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自主真空吸塵器,其中所述第二過濾器元件被并入可移除外部面板。
12.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自主真空吸塵器,其中所述分離裝置包括第一上游旋風器和多個第二旋風器,所述多個第二旋風器被布置為彼此平行且位于第一旋風器的下游。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自主真空吸塵器,其中所述上游旋風器是基本圓柱形形狀,且其中多個下游旋風器是截頭錐形形狀。
14.一種真空吸塵器,其基本如本文參考附圖的描述和如附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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