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背光單元及具有該背光單元的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80686.2 | 申請日: | 2013-05-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76381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21 |
| 發明(設計)人: | 金炯柱;河尚佑;南智恩;柳泰鏞;崔震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3357 | 分類號: | G02F1/13357;G02B6/00;G02F1/1333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王兆賡;戴嵩瑋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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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背光 單元 具有 顯示裝置 | ||
1.一種背光單元,所述背光單元包括:
光源,發射光;以及
導光板,包括入射表面、出射表面、反射表面和多個透鏡突起,光入射到入射表面,通過入射表面入射的光從出射表面出射,反射表面面對出射表面以反射入射的光,所述多個透鏡突起設置在出射表面上,其中,反射表面包括與入射表面鄰近并相對于出射表面傾斜的傾斜表面,
其中,出射表面分為從入射表面順序地布置的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所述多個透鏡突起設置在第二區域中,所述第二區域包括第一透鏡區域和第二透鏡區域,
其中,在第一透鏡區域中,每個透鏡突起具有半圓錐形形狀或半橢圓錐形形狀并沿與入射表面的縱向方向垂直的第一方向延伸,在第二透鏡區域中,每個透鏡突起具有半圓柱形形狀或半橢圓柱形形狀并沿與入射表面的縱向方向垂直的第一方向延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在第一透鏡區域中的透鏡突起與第二透鏡區域中的透鏡突起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第一透鏡區域中的每個透鏡突起的高度和直徑隨著距出射表面的第一區域的距離的增大而增大。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每個透鏡突起在第二透鏡區域中具有不變的高度和不變的直徑。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在第一透鏡區域中和在第二透鏡區域中的每個透鏡突起的高度與直徑之比相同。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傾斜表面傾斜使得傾斜表面距出射表面的距離隨著傾斜表面接近于入射表面而增大。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反射表面還包括第一平坦表面和第二平坦表面,第一平坦表面與出射表面平行,第二平坦表面設置在入射表面與傾斜表面之間并與出射表面平行。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導光板還包括設置在反射表面上的反射圖案,以將通過入射表面入射的光反射到出射表面。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光源包括沿入射表面的縱向方向布置的多個發光二極管,第二區域的位于兩個相鄰發光二極管之間的子區域中的反射圖案的密度低于第二區域的與發光二極管對應的子區域中的反射圖案的密度。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所述背光單元還包括設置在反射表面下面的反射板,以將從反射表面泄漏的光反射到出射表面。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反射板包括與出射表面平行的平板部分。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導光板還包括分布在傾斜表面中的分散劑。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反射板包括設置在傾斜表面下面的傾斜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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