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通信系統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78693.9 | 申請日: | 2013-05-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69386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2-08 |
| 發明(設計)人: | 李須真;鄭明劍;金海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泰凌微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12 | 分類號: | H04L29/1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晨皓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1260 | 代理人: | 成麗杰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區***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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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通信 系統 方法 | ||
1.一種無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包含:無線發送器和一個以上無線接收器;所述無線發送器和所述無線接收器均具有設備設別碼,其中,所述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根據所述無線發送器的設備識別碼依據特定算法生成,并預先固化在所述無線接收器中;
在無線發送器與無線接收器進行通信時,所述無線發送器根據自身的設備識別碼,采用和之前生成無線接收器設備識別碼相同的算法,動態生成需要通信的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與對應的無線接收器進行通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定算法為能保證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獨立性的線性映射或HASH函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識別碼包含:固定碼部分和固定長度的可變碼部分;
其中,所述固定碼部分包含:廠家識別信息、設備組別;
所述無線接收器的可變碼部分根據所述無線發送器的可變碼部分生成。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接收器至少有兩個;所述無線發送器依次與每個無線接收器通信;
或者,所述無線發送器與全部無線接收器通信;其中,全部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為設備組別和預先設定的第一固定碼的組合。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接收器至少有三個;所述無線發送器與所有無線接收器中的至少兩個同時通信;其中,所述所有無線接收器中的至少兩個作為一個小組,這一組的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為設備組別和預先設定的第二固定碼的組合。
6.一種無線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驟:
在無線發送器與無線接收器通信之前,根據無線發送器的設備識別碼依據特定算法生成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并預先固化在所述無線接收器中;
在無線發送器與無線接收器進行通信時,所述無線發送器根據自身的設備識別碼,采用和之前生成無線接收器設備識別碼相同算法,動態生成需要通信的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與對應的無線接收器進行通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根據無線發送器的設備識別碼生成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的步驟中,根據無線發送器的設備識別碼,利用能保證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獨立性的線性映射或HASH函數關系生成所述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根據無線發送器的設備識別碼生成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的步驟中,包含以下子步驟:
在無線發送器和無線接收器的生產過程中,生成無線發送器和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其中,所述無線發送器的設備識別碼包含:固定碼部分和固定長度的可變碼部分;所述固定碼部分包含:廠家識別信息、設備組別;所述無線接收器的可變碼部分根據所述無線發送器的可變碼部分生成;
在無線發送器與無線接收器進行通信時,無線發送器采用與生產過程中相同的方法生成需要通信的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無線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無線發送器與無線接收器進行通信時,所述無線接收器至少有兩個;所述無線發送器依次與每個無線接收器通信;
或者,所述無線發送器與全部無線接收器通信;其中,全部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為設備組別和預先設定的第一固定碼的組合。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無線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無線發送器與無線接收器進行通信時,所述無線接收器至少有三個;所述無線發送器與所有無線接收器中的至少兩個同時通信;其中,所述所有無線接收器中的至少兩個作為一個小組,這一組的無線接收器的設備識別碼為設備組別和預先設定的第二固定碼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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