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光裝置以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74225.4 | 申請日: | 2013-05-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26399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19 |
| 發明(設計)人: | 北澤幸行;野村猛 | 申請(專利權)人: | 精工愛普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9G3/3208 | 分類號: | G09G3/32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舒艷君,李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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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光 裝置 以及 電子設備 | ||
1.一種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相互交叉的掃描線以及數據線;
與所述掃描線和所述數據線的交叉對應地設置的像素電路;和
供給規定的電位的電源布線,
所述像素電路具備發光元件和對流過所述發光元件的電流進行控制的驅動晶體管,
所述驅動晶體管的柵極電極經由第1中繼電極與規定的節點電連接,
所述第1中繼電極與所述電源布線以及所述數據線形成于同一層,并且所述第1中繼電極的至少三側被所述電源布線包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像素電路被供給低位側的電源電位,
所述電源布線被供給初始化所述像素電路的復位電位,或所述低位側的電源電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源布線以所述電源布線位于所述第1中繼電極和所述數據線之間的方式包圍所述第1中繼電極。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源布線以所述電源布線位于所述第1中繼電極和所述數據線之間的方式包圍所述第1中繼電極。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中繼電極的四側被形成于所述電源布線的開口部包圍。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像素電路還具有保持電容,
所述保持電容的一方電極與所述第1中繼電極電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像素電路還具有保持電容,
所述保持電容的一方電極與所述第1中繼電極電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像素電路經由高電位電源線被供給高位側的電源電位,
所述保持電容的另一方電極與所述高電位電源線電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像素電路經由高電位電源線被供給高位側的電源電位,
所述保持電容的另一方電極與所述高電位電源線電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第2中繼電極,所述第2中繼電極被形成于與所述第1中繼電極不同的層,并將所述驅動晶體管的柵極電極和所述規定的節點電連接起來,
所述像素電路被供給高位側的電源電位,
所述第2中繼電極的至少三側被第2電源布線包圍,其中,所述第2電源布線被形成于與所述第2中繼電極同一層,
所述第2電源布線被供給所述高位側的電源電位。
11.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第2中繼電極,所述第2中繼電極被形成于與所述第1中繼電極不同的層,并將所述驅動晶體管的柵極電極和所述規定的節點電連接起來,
所述像素電路被供給高位側的電源電位,
所述第2中繼電極的至少三側被第2電源布線包圍,其中,所述第2電源布線被形成于與所述第2中繼電極同一層,
所述第2電源布線被供給所述高位側的電源電位。
12.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第2中繼電極,所述第2中繼電極被形成于與所述第1中繼電極不同的層,并將所述驅動晶體管的柵極電極和所述規定的節點電連接起來,
所述像素電路被供給高位側的電源電位,
所述第2中繼電極的至少三側被第2電源布線包圍,其中,所述第2電源布線被形成于與所述第2中繼電極同一層,
所述第2電源布線被供給所述高位側的電源電位。
13.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第2中繼電極,所述第2中繼電極被形成于與所述第1中繼電極不同的層,并將所述驅動晶體管的柵極電極和所述規定的節點電連接起來,
所述像素電路被供給高位側的電源電位,
所述第2中繼電極的至少三側被第2電源布線包圍,其中,所述第2電源布線被形成于與所述第2中繼電極同一層,
所述第2電源布線被供給所述高位側的電源電位。
14.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具備權利要求1至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光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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