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辣木籽提取物在卷煙濾棒中的應用及卷煙濾棒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159094.2 | 申請日: | 2013-05-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7144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04 |
| 發(fā)明(設計)人: | 劉熙;饒國華;趙瑞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中煙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D3/14 | 分類號: | A24D3/14;A24D3/18 |
| 代理公司: | 廣州粵高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任重 |
| 地址: | 510385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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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辣木籽 提取物 卷煙 中的 應用 | ||
1.辣木籽提取物在卷煙濾棒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將辣木籽提取物通過加香精香料的方式加入到卷煙的濾棒中,加入量為:每支煙的濾棒的濾芯中加入5~20微升辣木籽提取物,所述辣木籽提取物的制備方法為:取榨油后的辣木籽油餅,用乙醇水溶液或水提取得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辣木籽提取物的制備方法為:取榨油后的辣木籽油餅,用乙醇水溶液提取得到;所述乙醇水溶液的體積比濃度為50~99%,提取的溫度為50~70℃,提取的時間為0.5~2小時,提取次數為2~4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乙醇水溶液的用量按照:乙醇水溶液與辣木籽油餅的質量比為15~25:1?確定。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乙醇的體積比濃度為50-99%,用量為乙醇水溶液與辣木籽油餅的質量比為15-25:1,提取的溫度為50-70℃,提取的時間為0.5小時,提取次數為3次。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辣木籽提取物的制備方法為:取榨油后的辣木籽油餅,用水提取得到;提取的溫度為60~80℃,提取的時間為1~2小時,提取次數為2~4次。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用的水與辣木籽油餅的質量比為5~10:1。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辣木籽油餅的制備方法如下:取脫殼辣木籽,在40~50℃壓榨溫度、40~60MPa?壓榨壓力的條件下,壓榨3~6?次,每次壓榨20~30?min,得到辣木籽油餅。
8.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煙濾棒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采用乙醇水溶液或水提取辣木籽油餅,得辣木籽乙醇提取液或辣木籽水提取液;
S2.將S1所得辣木籽乙醇提取液或辣木籽水提取液加入到卷煙濾棒的濾芯材料中即得。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辣木籽油餅的制備方法如下:取脫殼辣木籽,在40~50℃壓榨溫度、40~60MPa?壓榨壓力的條件下,壓榨3~6?次,每次壓榨20~30?min,得到辣木籽油餅。
10.權利要求8制備得到的含辣木籽提取物的卷煙濾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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