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便攜式終端的滑動裝置和便攜式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55946.0 | 申請日: | 2006-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371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07 |
| 發明(設計)人: | 金宗陽;鄭守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王秀君;劉奕晴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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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便攜式 終端 滑動 裝置 | ||
1.一種用于便攜式終端的滑動裝置,所述便攜式終端包括主要殼體、在主要殼體上滑動同時面對主要殼體的滑動殼體和使滑動殼體能夠在主要殼體上滑動的滑動裝置,所述滑動裝置包括:
基本構件,設置有滑動運動構件;
滑動構件,與基本構件裝配,從而沿著基本構件的縱向滑動;
一對引導構件,設在滑動構件上,每個引導構件具有引導導軌,該引導導軌在滑動構件的滑動運動過程中與滑動運動構件接觸并引導滑動運動構件;
其中,所述引導構件被設置成沿著滑動構件的縱向方向形成凸起的曲線,
其中,在引導導軌的凸起部分的中部形成凹槽,用于使滑動構件以多個步驟半自動地滑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便攜式終端的滑動裝置,其中,基本構件被安裝到主要殼體上,而滑動構件被安裝在滑動殼體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便攜式終端的滑動裝置,其中,基本構件具有在其兩側具有一對引導桿,并且滑動構件在其兩側具有用于插入引導桿的一對引導孔,以引導滑動構件的滑動運動。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便攜式終端的滑動裝置,其中,滑動運動構件由扭轉彈簧支撐。
5.一種便攜式終端,包括:
第一殼體;
第二殼體;以及
滑動模塊,用于將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可滑動地連接,所述滑動模塊包括:
滑動構件,設置在第一殼體上,所述滑動構件具有至少一個引導構件;
基本構件,設置在第二殼體上,所述基本構件具有至少一個滑動運動構件,
其中,引導構件包括引導導軌,該引導導軌被設置成沿著滑動構件的縱向形成凸起的曲線,
其中,引導導軌在滑動構件的滑動運動過程中與滑動運動構件接觸并引導滑動運動構件,
其中,在引導導軌的凸起部分的中部形成凹槽,以選擇性地與滑動運動構件結合,從而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能夠以半自動的方式多步驟地運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式終端,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引導構件包括一對引導構件。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便攜式終端,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滑動運動構件包括一對滑動運動構件。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終端,其中,所述一對滑動運動構件偏向所述一對引導構件。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式終端,其中,基本構件具有在其兩側具有一對引導桿,并且滑動構件在其兩側具有用于插入引導桿的一對引導孔,以引導滑動構件的滑動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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