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生物質鍋爐的尾部煙道及一種生物質鍋爐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38574.0 | 申請日: | 2013-04-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342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07 |
| 發明(設計)人: | 洪浩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工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J11/00 | 分類號: | F23J11/00;F23J1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澤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9 | 代理人: | 趙娟 |
| 地址: | 100080***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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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生物 鍋爐 尾部 煙道 | ||
1.一種生物質鍋爐的尾部煙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尾部煙道采用U型布置,煙氣自所述尾部煙道頂部下降至底部后,再由底部上升至頂部;
所述尾部煙道包括:
位于所述尾部煙道中煙氣自水平向上折向流動的位置的除塵器,以及,位于所述除塵器下方的第一集灰斗;當除塵器從煙氣中分離煙塵后,煙塵下落到第一集灰斗內;
位于煙氣自下而上流動的位置的一個或多個省煤器;
以及,
位于所述煙氣自下而上流動的位置的省煤器上方的第一空氣預熱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鍋爐的尾部煙道,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集灰斗底部的水封刮板除灰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鍋爐的尾部煙道,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器為軸向進入型多管除塵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生物質鍋爐的尾部煙道,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位于煙氣自上而下流動的位置的一個或多個省煤器;
以及,
在所述煙氣自上而下流動的位置的下方的第二空氣預熱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生物質鍋爐的尾部煙道,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位于所述煙氣自上而下流動底部位置的一個第二集灰斗;
以及,
位于所述第二集灰斗下方的卸灰閥。
6.根據權利要求1中任一項所述的生物質鍋爐的尾部煙道,其特征在于,當采用所述生物質鍋爐的尾部煙道進行除塵時,包括以下階段:
煙氣下降階段:煙氣自所述尾部煙道頂部下降,經過省煤器和第二空氣預熱器;
除塵階段:在煙氣自水平向上折向流動的位置,煙氣進入除塵器,除塵器從煙氣中分離煙塵后,煙塵下落到第一集灰斗內;
煙氣上升階段:經過除塵處理的煙氣從所述尾部煙道底部上升,經過省煤器和第一空氣預熱器從所述尾部煙道頂部排出。
7.一種生物質鍋爐,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料系統,與所述上料系統相連的燃燒爐,以及,與所述燃燒爐的相連的尾部煙道:所述尾部煙道采用U型布置,煙氣自所述尾部煙道頂部下降至底部后,再由底部上升至頂部;
所述尾部煙道包括:
位于所述尾部煙道中煙氣自水平向上折向流動的位置的除塵器,以及,位于所述除塵器下方的第一集灰斗;當除塵器從煙氣中分離煙塵后,煙塵下落到第一集灰斗內;
位于煙氣自下而上流動的位置的一個或多個省煤器;
以及,
位于所述煙氣自下而上流動的位置的省煤器上方的第一空氣預熱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生物質鍋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尾部煙道還包括:
位于所述第一集灰斗底部的水封刮板除灰機。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生物質鍋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器為軸向進入型多管除塵器。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生物質鍋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尾部煙道還包括:
位于煙氣自上而下流動的位置的一個或多個省煤器;
以及,
在所述煙氣自上而下流動的位置的下方的第二空氣預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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