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折疊多功能休閑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36869.4 | 申請日: | 2013-04-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239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31 |
| 發明(設計)人: | 崔曙光;馬加喜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州泰聯電氣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15/00 | 分類號: | B62K15/00 |
| 代理公司: | 濟南舜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李江 |
| 地址: | 山東省濰坊市青州市特彼***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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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 折疊 多功能 休閑 | ||
1.一種電動折疊多功能休閑車,包括前車架(1)和后車架(9),其特征在于:前車架(1)和后車架(9)相對轉動連接,前車架(1)可相對后車架(9)以兩者的下表面貼近的方式向下折疊,在前車架(1)和后車架(9)之間設有控制前車架(1)與后車架(9)進行折疊的控制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折疊多功能休閑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車架(1)前部設有轉向輪(2),后車架(9)的后端下部設有驅動輪(8),前車架(1)相對后車架(9)折疊后轉向輪(2)與驅動輪(8)相互穿插設置且處于同一軸線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動折疊多功能休閑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車架(1)前部設置有車把總承(3),車把總承(3)上設有控制器,控制器與控制裝置電連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電動折疊多功能休閑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把總承(3)與前車架(1)轉動連接,車把總承(3)可折疊于前車架(1)的上表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電動折疊多功能休閑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車架(9)的上方設有箱體(6),折疊后形成手推車結構。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電動折疊多功能休閑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包括減速電機(10)和轉軸(21),減速電機(10)安裝在前車架(1)上,轉軸(21)固定在后車架(9)上,轉軸(21)的兩端用卡簧(22)固定,轉軸(21)設置在前車架(1)和后車架(9)之間,減速電機(10)的輸出軸上設有小鏈輪(15),小鏈輪(15)傳動連接有大鏈輪(16),大鏈輪(16)與轉軸(21)同軸。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電動折疊多功能休閑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把總承(3)與轉向輪(2)之間設有轉向機構,轉向機構包括轉向器(20),轉向器(20)與車把總承(3)連接,轉向器(20)連接有橫向拉桿(18),橫向拉桿(18)的兩端分別設有左轉向節(19)和右轉向節(17),左轉向節(19)和右轉向節(17)分別與兩個轉向輪(2)連接。
8.如權利要求5-7其中之一所述的一種電動折疊多功能休閑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6)的內部包括儲物腔(12),儲物腔(12)設置在箱體(6)的內部上方,儲物腔(12)的上部前方設有開口,開口處轉動連接有坐墊(13)和椅背(5),坐墊(13)轉動至開口處將開口密封。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電動折疊多功能休閑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6)的內部包括鋰電池(11),鋰電池(11)設置在箱體(6)的內部下方,鋰電池(11)電連接有220V電源輸出口,箱體(6)的后部設有萬向輪(7)。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電動折疊多功能休閑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6)的一側設有鎖止機構(27),鎖止機構(27)將前車架(1)和后車架(9)及車把總承(3)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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