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控制業務分流的方法、用戶設備和網絡控制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35759.6 | 申請日: | 2013-04-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1389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07 |
| 發明(設計)人: | 張興新;賀寧;馬新友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8/18 | 分類號: | H04W48/18;H04W84/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龍雙利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9 | 代理人: | 毛威;張亮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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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控制 業務 分流 方法 用戶 設備 網絡 控制器 | ||
1.一種控制業務分流的方法,所述方法由用戶設備執行,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接入的第一無線局域網絡WLAN的標識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確定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的有效性;
根據所述分流策略的有效性,對所述用戶設備的業務分流進行控制;
所述確定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的有效性,包括:
根據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查詢WLAN屬性表,并根據與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相應的有效性信息,確定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是否有效,所述WLAN屬性表包括WLAN的標識信息以及相應的分流策略的有效性信息;
在確定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相應的有效性信息有效時,確定所述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有效;在確定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相應的有效性信息無效時,確定所述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無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WLAN屬性表中不存在與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相匹配的表項時,向網絡控制器發送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
接收所述網絡控制器根據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確定的有效性指示信息;
根據所述有效性指示信息,確定所述分流策略的有效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確定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的有效性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和所述分流策略的有效性,更新所述WLAN屬性表。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用戶設備的業務分流進行控制,包括:
在所述分流策略有效時,根據所述分流策略進行業務分流;在所述分流策略無效時,停止進行業務分流。
5.一種控制業務分流的方法,所述方法由用戶設備執行,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接入的第一無線局域網絡WLAN的標識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確定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的有效性;
根據所述分流策略的有效性,對所述用戶設備的業務分流進行控制;
所述確定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的有效性,包括:
接收網絡控制器發送的運營商部署的第二WLAN的標識信息;
確定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WLAN的標識信息是否匹配;
在確定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與所述第二WLAN的標識信息匹配時,確定所述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有效;在確定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與所述第二WLAN的標識信息不匹配時,確定所述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無效。
6.一種控制業務分流的方法,所述方法由用戶設備執行,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接入的第一無線局域網絡WLAN的標識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WLAN的標識信息,確定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的有效性;
根據所述分流策略的有效性,對所述用戶設備的業務分流進行控制;
所述確定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的有效性,包括:
向用戶請求所述第一WLAN的部署信息;
接收所述用戶輸入的所述第一WLAN的部署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WLAN的部署信息,在所述第一WLAN由蜂窩網絡的運營商部署時,確定所述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有效;在所述第一WLAN不是由所述蜂窩網絡的運營商部署時,確定所述用戶設備的分流策略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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