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克勞斯法制硫尾氣凈化的旋流強化方法與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25233.X | 申請日: | 2013-04-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7022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26 |
| 發明(設計)人: | 白兆圓;汪華林;錢鵬;范軼;吳瑞豪;陳建琦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華暢環保設備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75 | 分類號: | B01D53/75;B01D53/48;F23G7/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項丹 |
| 地址: | 201505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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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克勞斯 法制 尾氣 凈化 強化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克勞斯法制硫尾氣凈化的旋流強化方法,該方法包括:
(i)克勞斯法制硫尾氣進行換熱處理后與氫氣混合進行加氫反應,以將尾氣中攜帶的單質硫、SO2、COS、CS2還原、水解為H2S;
(ii)將步驟(i)中得到的氣體進行一級冷卻后逆流吸收H2S,以在進行二級冷卻的同時脫除氣體中夾帶的水滴;
(iii)將步驟(ii)中得到的氣體逆流吸收H2S,進而進行旋流分離,以進一步脫除H2S,同時旋流分離所夾帶的胺液;以及
(iv)將步驟(iii)中得到的凈化尾氣進行焚燒,冷卻降溫后排入大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i)中,在尾氣燃燒爐后段將尾氣加熱到300℃;在加氫反應器內,利用加氫催化劑將尾氣中的含硫化合物進行加氫及水解反應,將硫轉化為H2S。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進入加氫反應器的H2氣量根據在線氫分析儀給出的H2濃度信號進行調節;所述加氫催化劑為鈷、鉬催化劑。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ii)中,在蒸汽發生器中發生0.4MPa飽和蒸汽,以將加氫反應后的氣體冷卻至170℃,從而進行一級冷卻;尾氣進入急冷塔中與急冷水逆流接觸吸收H2S,水洗冷卻至33-42℃,且控制急冷水的pH值范圍在6.5-9之間,從而在進行二級冷卻的同時脫除氣體中夾帶的水滴。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急冷塔中使用的急冷水用急冷水循環泵自急冷塔底部抽出,經急冷水冷卻器冷卻至33-42℃后,返急冷塔循環使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iii)中,尾氣進入級式-旋流吸收塔中與貧胺液逆流接觸以吸收H2S氣體,進而經由微旋流器進一步脫除所含的H2S氣體,使得脫硫后的尾氣中的H2S濃度小于50mg/Nm3,同時將凈化尾氣夾帶的胺液霧滴旋流分離出來,使得凈化尾氣中胺液含量小于1ppm。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級式-旋流吸收塔中使用的貧胺液是溶劑再生裝置來的35-45%的N-甲基乙二醇胺貧胺液;吸收了H2S的N-甲基乙二醇胺富液經富胺液泵升壓后返回溶劑再生裝置。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iv)中,凈化尾氣進入尾氣燃燒爐,在600℃下將凈化尾氣中殘留的硫化物、H2和烴類分別焚燒為SO2、H2O和CO2,焚燒爐出來的煙氣分別經過尾氣燃燒爐中段的蒸汽過熱器與尾氣燃燒爐后段的尾氣換熱器去熱后降溫至375℃后,再摻入冷空氣混合降溫至300℃,由80米高的煙囪高空排入大氣,其中,外排煙氣中SO2的濃度小于200mg/N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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