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20337.1 | 申請日: | 2013-04-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71799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30 |
| 發明(設計)人: | 蔡哲良;莊仲平;張彥仁 | 申請(專利權)人: | 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3/15 | 分類號: | A61B3/15;A61B3/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商標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11234 | 代理人: | 宋義興;周偉明 |
| 地址: | 中國臺灣桃園***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輔助 凝視 對焦 眼底 檢測 裝置 | ||
1.一種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光源投射裝置,投射檢測光線來照亮受測者眼睛的眼底;
一照明系統,傳輸上述檢測光線至受測者眼睛,并接收受測者眼底影像;
一成像系統,接設于上述照明系統,顯示上述眼底影像;以及
一對焦凝視裝置對焦凝視裝置,于上述照明系統中受測者眼睛聚焦區域形成一聚焦遮罩,上述聚焦遮罩設有一裂像屏、一位于上述裂像屏外周的透光結構以及至少一凝視裝置,上述凝視裝置于上述聚焦區域的聚焦位置上形成一凝視成像,使上述裂像屏與凝視成像分別位于對應受測者眼睛曲率的不同焦距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透光結構設為一弧曲狀結構,以對應受測者眼睛曲率的不同聚焦位置,且上述凝視裝置于上述弧曲狀結構上嵌設一發光單元,使上述發光單元直接位于上述聚焦位置形成凝視成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透光結構凸出于上述裂像屏前方構成一階梯狀結構,上述凝視裝置于上述階梯狀結構上嵌設一發光單元,由上述發光單元直接位于上述聚焦位置形成凝視成像。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透光結構上設有復數個孔洞,上述凝視裝置分別在上述孔洞中設有一透鏡,并在上述透鏡后方設有一發光單元,上述發光單元通過上述透鏡的作用下,間接將上述凝視成像顯示于受測者眼睛的聚焦位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透光結構上進一步設有一改變光線路徑的反射面,而上述凝視裝置于上述反射面的光線路徑上設有一透鏡,并在上述透鏡后方設有一發光單元,使上述發光單元通過上述透鏡及反射鏡作用下,間接將上述凝視成像顯示于上述聚焦區域的聚焦位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反射面與透光結構之間呈現45度傾斜,且上述透鏡垂直組設于上述透光結構。
7.如權利要求2至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發光單元設為發光二極管、燈管、燈泡或光纖其中一種。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凝視成像為幾何形狀、文字、數字、字母、符號或圖案的其中至少一種形式組合構成。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光源投射裝置包含一可見光發光器以及一不可見光發光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當受測者進行眼底檢測時,先以上述不可見光發光器進行對焦凝視的校準程序,再以上述可見光發光器進行眼底影像的拍攝程序。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成像系統中具有一配合上述裂像屏形成對焦手段的活動聚焦透鏡,可選擇性地將上述聚焦位置調整至對應上述裂像屏位置。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輔助凝視對焦的眼底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眼底檢測裝置具有四凝視裝置,且每一凝視裝置的凝視成像分別位于上述裂像屏前方的上、下、左、右四個方位。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120337.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