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空氣凈化劑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106488.1 | 申請日: | 2013-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432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12 |
| 發明(設計)人: | 蔣海波;謝琳偉;劉衡平;陶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蔣海波 |
| 主分類號: | B01D47/00 | 分類號: | B01D47/00;B01D47/06 |
| 代理公司: | 長沙新裕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3210 | 代理人: | 劉熙 |
| 地址: | 410151 湖南省長沙市***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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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空氣 凈化劑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降塵劑,具體涉及一種對煤塵具有優良潤濕及降塵性能的空氣凈化劑。
背景技術
煤塵是在采煤過程中產生的細微顆粒的煤炭粉塵。煤塵飛揚在巷道中污染空氣,容易引發礦工的煤肺病,嚴重危害礦工的身體健康,是最為常見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之一。當煤塵和氧氣濃度達到一定界限并有明火時還可引發煤塵爆炸,其危害性十分巨大。因此,煤塵的降塵就顯得尤為重要,工業上一般采取煤層注水、噴霧灑水或是有效通風等措施來降塵,而噴霧灑水對大型開闊范圍的控塵降塵有很好的效果,因此在煤礦工業中得到廣泛應用。
水的表面張力較大,不能有效潤濕煤塵,降塵效果差,而表面活性劑的加入可使水溶液的表面張力和濕潤邊角減小,從而增大溶液對煤塵的潤濕能力。根據煤塵表面物理化學性質,井下噴霧降塵多用陰離子表面活性劑與非離子表面活性劑。根據已有文獻報道,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應用最多的有十二烷基苯磺酸鈉(SDBS)、十二烷基硫酸鈉(SDS)等,非離子表面活性劑應用最多的有OP系列(如:OP-10)和TX系列(如:TX-100)等。SDS難溶于水,應用受到限制;SDBS水溶性亦不佳,且對煤塵的潤濕能力遠不及非離子表面活性劑;OP系列和TX系列雖易溶于水,但在低濃度特別是臨界膠束濃度(CMC)以下并不能表現出較好的潤濕和降塵性能,應用成本相對較高。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對煤塵潤濕和降塵性能較好的空氣凈化劑。
為實現上述發明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技術方案1,本發明的空氣凈化劑(凈化劑1),采用如下組分和重量百分比含量:
聚醚改性硅油60~80?%;辛基酚聚氧乙烯醚(TX-405)20~40?%。
所述組分的優選含量為:
聚醚改性硅油70?%;辛基酚聚氧乙烯醚(TX-405)30?%。
技術方案2,本發明的空氣凈化劑(凈化劑2),采用如下組分和重量百分比含量:
聚醚改性硅油30?~73?%;辛基酚聚氧乙烯醚(TX-405)10?~36?%;十二烷基苯磺酸鈉(SDBS)9~50?%。
所述組分的優選含量為:
聚醚改性硅油?50?%;辛基酚聚氧乙烯醚(TX-405)?20?%;十二烷基苯磺酸鈉(SDBS)?30?%。
本發明空氣凈化劑的配制方法:將所述組分按所述配比混合即可。
使用時,將本發明的空氣凈化劑與水混合成溶液用于潤濕和噴霧降塵。凈化劑1(或凈化劑2)的質量濃度在0.1~0.7?g/L合適,其中以0.5~0.7?g/L最佳。單從潤濕和降塵效果考慮,以0.7?g/L為宜;綜合考慮經濟成本及潤濕和降塵效果,則以0.5?g/L最佳。
本發明空氣凈化劑的使用溫度范圍:10~40℃。溫度對于表面活性劑潤濕能力的影響,決定于表面活性劑本身結構,一般來說,提高溫度有利于提高潤濕性能,因此,使用溫度在25~40℃最佳。
本發明空氣凈化劑的潤濕和降塵效果見表1和表2,可以看出,其潤濕和降塵效果均比現有的單組分表面活性劑溶液要好。
表1:各種表面活性劑溶液的潤濕效果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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