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處理放射性廢水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03374.1 | 申請日: | 2013-03-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7778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26 |
| 發明(設計)人: | 趙璇;李福志;張猛 | 申請(專利權)人: | 清華大學 |
| 主分類號: | G21F9/12 | 分類號: | G21F9/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創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03 | 代理人: | 尹振啟;沈耀沖 |
| 地址: | 100084***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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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處理 放射性 廢水 方法 | ||
1.一種處理放射性廢水的方法,該方法先將放射性廢水進行反滲透處理,去除部分放射性核素,再進入連續電除鹽單元進行處理,進一步去除放射性核素使出水達到排放要求,其特征在于,將所述連續電除鹽單元中連續電除鹽膜堆內的淡水室和濃水室分別填充不同的混合離子交換樹脂,填充在所述淡水室內的混合離子交換樹脂的組分按體積比計為:強酸性陽離子交換樹脂30-60%、強堿性陰離子交換樹脂40-60%、弱堿性陰離子交換樹脂0-30%;填充在所述濃水室內的混合離子交換樹脂的組分按體積比計為:強酸性陽離子交換樹脂20-50%,余量為強堿性陰離子交換樹脂。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放射性廢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1)雜質處理:將放射性廢水經過保安過濾器或砂濾器去除水中顆粒物質,再經過超濾單元去除水中細微懸浮物和膠體類雜質;
步驟2)反滲透預處理:將經過步驟1)處理的廢水依次進行一級反滲透和二級反滲透處理,以去除水中的部分鹽分和放射性核素,使經過第二級反滲透產生的淡水電導率為≤40μS/cm,第二級反滲透的濃水返回到第一級反滲透;步驟3)連續電除鹽處理:將經過步驟2)處理的廢水進行連續電除鹽處理,連續電除鹽處理后的淡水滿足放射性物質的排放要求。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理放射性廢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經過所述一級反滲透處理形成的淡水與濃水的體積比為3-10:1,經過所述二級反滲透處理形成的淡水與濃水的體積比為5-10:1,微生物指標菌落數≤200CFU/mL。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理放射性廢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經過所述連續電除鹽處理形成的淡水與濃水的體積比為3-5:1。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理放射性廢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步驟4)濃縮處理:將所述步驟2)中經所述一級反滲透處理后形成的濃水進行濃縮處理,經濃縮處理形成的淡水和所述步驟3)形成的濃水送回至步驟2)再次進行處理;
步驟5)廢料處理:將所述步驟4)中濃縮處理后的濃縮液加入水泥進行攪拌,形成固化體。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處理放射性廢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中的濃縮處理采用倒極式電滲析法或者蒸發濃縮法進行;采用倒極式電滲析法時,產生的濃水含鹽量≤200g/L;采用蒸發濃縮法時,蒸發產生的冷凝液送回至所述步驟2)中,并從步驟2)中的的第一級反滲透開始再次進行處理。
7.如權利要求2-6任一所述的處理放射性廢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放射性廢水的電導率為≤300μS/cm時,經所述一級反滲透產生的淡水跳過所述步驟2)中二級反滲透處理,直接進入所述步驟3)中開始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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