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熱電廠凈水站礦井污水處理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101627.1 | 申請日: | 2013-03-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4527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12 |
| 發明(設計)人: | 王振江;王恒;杜聿靜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04 | 分類號: | C02F9/04 |
| 代理公司: | 太原高欣科創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4109 | 代理人: | 崔雪花 |
| 地址: | 046204 山西***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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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熱電廠 凈水 礦井 污水處理 工藝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熱電廠凈水站礦井污水處理工藝,屬于污水處理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現有熱電廠凈水站主要任務是處理煤礦礦井黑水,該水經處理后主要用于發電生產用水,剩余部分達標排放。
現有的處理方法是在廢水中添加一定量的聚合氯化鋁,但隨著煤礦開采深度的變化,廢水水質發生了變化,凈水站豎流式沉淀池出水濁度遠大于合格指標20mg/l,甚至大于100?mg/l,且出水變黑,已嚴重影響到正常的發電用水,如何處理變質后的廢水成為一個亟需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克服了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種使煤礦礦井黑水能達標排放或直接用做發電用水的熱電廠凈水站礦井污水處理工藝。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熱電廠凈水站礦井污水處理工藝,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先將煤礦礦井黑水排放到第一沉淀池,再將聚合氯化鋁與所述煤礦礦井黑水按重量份比1~5:1000的比例投放到第一沉淀池;
第二步:將所述第一沉淀池中的聚合氯化鋁與煤礦礦井黑水混勻后,沉淀60~180分鐘,得到混合廢液;
第三步:將所述混合廢液排放到第二沉淀池中,再將聚丙烯酰胺與所述混合廢液按重量份比1~3:1000的比例投放到第二沉淀池;
第四步:將所述第二沉淀池中的聚丙烯酰胺與混合廢液混勻后,沉淀60~120分鐘,得到廢渣和上清液;
第五步:將所述上清液排出,廢渣清理;
所述上清液即為污水處理后的達標廢水,可直接作為發電生產用水,也可直接排放。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在煤礦礦井黑水變質后,通過水質分析發現,膠質硅鹽含量增高,巖粉含量增高,使原來的加藥工藝不能滿足處理要求,現在在聚合氯化鋁的基礎之上,又添加了助凝劑聚丙烯酰胺,使煤礦礦井黑水能達標排放或直接用做發電用水。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
熱電廠凈水站礦井污水處理工藝,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先將煤礦礦井黑水排放到第一沉淀池,再將聚合氯化鋁與所述煤礦礦井黑水按重量份比1:1000的比例投放到第一沉淀池;
第二步:將所述第一沉淀池中的聚合氯化鋁與煤礦礦井黑水混勻后,沉淀180分鐘,得到混合廢液;
第三步:將所述混合廢液排放到第二沉淀池中,再將聚丙烯酰胺與所述混合廢液按重量份比1:1000的比例投放到第二沉淀池;
第四步:將所述第二沉淀池中的聚丙烯酰胺與混合廢液混勻后,沉淀120分鐘,得到廢渣和上清液;
第五步:將所述上清液排出,廢渣清理;
所述上清液即為污水處理后的達標廢水,可直接作為發電生產用水,也可直接排放。
實施列二
熱電廠凈水站礦井污水處理工藝,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先將煤礦礦井黑水排放到第一沉淀池,再將聚合氯化鋁與所述煤礦礦井黑水按重量份比3:1000的比例投放到第一沉淀池;
第二步:將所述第一沉淀池中的聚合氯化鋁與煤礦礦井黑水混勻后,沉淀120分鐘,得到混合廢液;
第三步:將所述混合廢液排放到第二沉淀池中,再將聚丙烯酰胺與所述混合廢液按重量份比2:1000的比例投放到第二沉淀池;
第四步:將所述第二沉淀池中的聚丙烯酰胺與混合廢液混勻后,沉淀90分鐘,得到廢渣和上清液;
第五步:將所述上清液排出,廢渣清理;
所述上清液即為污水處理后的達標廢水,可直接作為發電生產用水,也可直接排放。
實施例三
熱電廠凈水站礦井污水處理工藝,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先將煤礦礦井黑水排放到第一沉淀池,再將聚合氯化鋁與所述煤礦礦井黑水按重量份比5:1000的比例投放到第一沉淀池;
第二步:將所述第一沉淀池中的聚合氯化鋁與煤礦礦井黑水混勻后,沉淀60分鐘,得到混合廢液;
第三步:將所述混合廢液排放到第二沉淀池中,再將聚丙烯酰胺與所述混合廢液按重量份比3:1000的比例投放到第二沉淀池;
第四步:將所述第二沉淀池中的聚丙烯酰胺與混合廢液混勻后,沉淀60分鐘,得到廢渣和上清液;
第五步:將所述上清液排出,廢渣清理;
所述上清液即為污水處理后的達標廢水,可直接作為發電生產用水,也可直接排放。
上面對本發明的實施例作了詳細說明,但是本發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例,在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所具備的知識范圍內,還可以在不脫離本發明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種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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