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00412.8 | 申請日: | 2013-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867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03 |
| 發明(設計)人: | 高承星;李偉星;許斐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62 | 分類號: | G06K9/6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張耀光 |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朝陽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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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移動 終端 屏幕 鎖定 解除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
判斷移動終端處于鎖屏狀態;
通過移動終端的攝像頭獲取圖像信息;
判斷所述的圖像信息中是否包含面部圖案;
在所述的圖像信息中包含面部圖案時,解除移動終端的鎖屏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判斷移動終端處于鎖屏狀態之后,通過移動終端的攝像頭獲取圖像信息之前,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檢測移動終端的運動信息;
判斷所述的運動信息是否滿足第一預定條件;
在所述的運動信息滿足第一預定條件時,繼續通過移動終端的攝像頭獲取圖像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移動終端的運動信息是檢測移動終端的角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
所述判斷所述的運動信息是否滿足第一預定條件是判斷所述的角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是否達到預設的角速度閾值和加速度閾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判斷移動終端處于鎖屏狀態之后,通過移動終端的攝像頭獲取圖像信息之前,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判斷移動終端的屏幕是否處于開啟狀態;
在移動終端的屏幕處于開啟狀態時,繼續通過移動終端的攝像頭獲取圖像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的圖像信息中包含面部圖案時,解除移動終端的鎖屏狀態包括:
在所述的圖像信息中包含面部圖案時,判斷所述面部圖案的信息是否滿足第二預定條件;
在所述面部圖案的信息滿足第二預定條件時,解除移動終端的鎖屏狀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的圖像信息中包含面部圖案時,解除移動終端的鎖屏狀態包括:
在所述的圖像信息中包含面部圖案時,顯示一解鎖窗口;
接收用戶輸入的解鎖指令;
在所述解鎖指令驗證成功時,解除移動終端的鎖屏狀態。
7.一種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裝置包括:
鎖屏狀態判斷單元,用于判斷移動終端處于鎖屏狀態;
圖像信息獲取單元,用于通過移動終端的攝像頭獲取圖像信息;
面部圖案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的圖像信息中是否包含面部圖案;
鎖屏狀態解除單元,用于在所述的圖像信息中包含面部圖案時,解除移動終端的鎖屏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裝置還包括:
運動信息檢測單元,用于檢測移動終端的運動信息;
運動信息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的運動信息是否滿足第一預定條件;
所述圖像信息獲取單元用于在所述的運動信息滿足第一預定條件時,通過移動終端的攝像頭獲取圖像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運動信息檢測單元用于檢測移動終端的角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
所述運動信息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的角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是否達到預設的角速度閾值和加速度閾值。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裝置還包括:
屏幕狀態判斷單元,用于判斷移動終端的屏幕是否處于開啟狀態;
所述圖像信息獲取單元用于在移動終端的屏幕處于開啟狀態時,通過移動終端的攝像頭獲取圖像信息。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裝置還包括:
面部圖案識別單元,用于在所述的圖像信息中包含面部圖案時,判斷所述面部圖案的信息是否滿足第二預定條件;
所述鎖屏狀態解除單元用于在所述面部圖案的信息滿足第二預定條件時,解除移動終端的鎖屏狀態。
12.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移動終端屏幕鎖定解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裝置還包括:
解鎖窗口顯示單元,用于在所述的圖像信息中包含面部圖案時,顯示一解鎖窗口;
解鎖指令接收單元,用于接收用戶輸入的解鎖指令;
所述鎖屏狀態解除單元用于在所述解鎖指令驗證成功時,解除移動終端的鎖屏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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