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磷酸酯活化法制備高含氧官能團活性炭的工藝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087952.7 | 申請日: | 2013-03-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1285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22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張建;劉海;張成祿;程呈;李一冉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山東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1B31/12 | 分類號: | C01B31/12 |
| 代理公司: | 濟南圣達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李健康 |
| 地址: | 250061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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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磷酸酯 活化 法制 備高含氧 官能團 活性炭 工藝 | ||
1.磷酸酯活化法制備高含氧官能團活性炭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用的木質(zhì)纖維素材料為蓮桿,磷酸酯活化劑為磷酸三酯,其制備工藝如下:
(1)將蓮桿粉末按1:2~1:5質(zhì)量比與磷酸三甲酯混合,在室溫下浸漬6~12小時;
(2)將浸漬好的樣品置于馬弗爐中,450度~500度下炭化活化40~60分鐘;
(3)炭化好的樣品用去離子水洗滌至PH值穩(wěn)定在6.5~7.0,進行烘干,即制得活性炭。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磷酸酯活化法制備高含氧官能團活性炭的工藝,其特征在于磷酸酯是指磷酸三甲酯、磷酸三丁酯和磷酸三苯酯。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磷酸酯活化法制備高含氧官能團活性炭的工藝,其特征在于磷酸酯活化劑也可采用磷酸一酯、磷酸二酯、正磷酸酯、亞磷酸酯或含鹵素磷酸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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