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智能卡構建家庭域的系統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080366.X | 申請日: | 2004-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0917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17 |
| 發明(設計)人: | 李栽興;金明宣;南秀鉉;張容珍;崔良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L12/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張川緒;李柱天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使用 智能卡 構建 家庭 系統 方法 | ||
1.一種家庭域構建系統,包括:
訪客裝置,其合法性通過家庭域中的主裝置來認證;和
數據存儲介質,存儲訪客裝置的裝置信息,其中,在主裝置認證訪客裝置的合法性之后,主裝置讀取所述裝置信息,并且使用所述裝置信息將訪客裝置加入家庭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庭域構建系統,其中,當主裝置讀取所述裝置信息時,訪客裝置根據主裝置的請求認證主裝置是否有權將其加入家庭域。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庭域構建系統,其中,當主裝置讀取所述裝置信息時,主裝置將詢問請求信號發送給訪客裝置;訪客裝置響應于詢問請求信號產生詢問值,并將詢問值發送給主裝置;主裝置使用預定加密算法對詢問值加密,并將加密的詢問值發送給訪客裝置;訪客裝置使用所述預定加密算法對加密的詢問值解密,并確定解密的詢問值與產生的詢問值是否相同;如果解密的詢問值與產生的詢問值相同,那么訪客裝置允許主裝置將其加入家庭域。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家庭域構建系統,其中,所述裝置信息包括裝置ID和裝置密鑰,所述裝置ID用于區分訪客裝置,并且主裝置引用所述裝置ID來確定訪客裝置以發送詢問請求信號,所述裝置密鑰用作用于對詢問值加密的加密密鑰。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家庭域構建系統,其中,如果所述預定加密算法是對稱加密算法,那么訪客裝置具有與所述裝置密鑰相同的解密密鑰。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家庭域構建系統,其中,如果所述預定加密算法是非對稱加密算法,那么訪客裝置具有與所述裝置密鑰配成一對的密鑰。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庭域構建系統,其中,所述數據存儲介質是智能卡。
8.一種家庭域構建系統,包括:
訪客裝置,其合法性被認證;
數據存儲裝置,其存儲訪客裝置的裝置信息;和
預定家庭域中的主裝置,在其認證訪客裝置的合法性之后,讀取訪客裝置的裝置信息,并基于所讀取的裝置信息將訪客裝置加入家庭域。
9.一種在包括形成預定家庭域的主裝置和其合法性通過主裝置認證的訪客裝置的家庭網絡中將訪客裝置加入所述家庭域的家庭域構建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主裝置從存儲訪客裝置的裝置信息的數據存儲介質讀取所述裝置信息;和
主裝置基于所讀取的裝置信息將訪客裝置加入所述家庭域。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將訪客裝置加入家庭域的步驟包括:
主裝置將詢問請求信號發送給訪客裝置;
訪客裝置響應于詢問請求信號產生詢問值,并將詢問值發送給主裝置;
主裝置使用預定加密算法對詢問值加密,并將加密的詢問值發送給訪客裝置;
訪客裝置使用所述預定加密算法將加密的詢問值解密;和
訪客裝置確定解密的詢問值與產生的詢問值是否相同,并且如果解密的詢問值與產生的詢問值相同,那么訪客裝置允許主裝置將其加入所述家庭域。
11.一種家庭網絡成員裝置,包括:
通信單元,當家庭域中的主裝置從具有家庭網絡成員裝置的裝置信息的存儲介質讀取所述裝置信息時,基于所讀取的裝置信息與主裝置交換預定信息;和
主裝置認證單元,通過交換所述預定信息來認證主裝置是否有權將家庭網絡成員裝置加入家庭域。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家庭網絡成員裝置,其中,主裝置認證單元響應于從主裝置接收的詢問請求信號產生詢問值,使用預定加密算法將由主裝置加密的詢問值解密,確定解密的詢問值與產生的詢問值是否相同,并且如果解密的詢問值與產生的詢問值相同,那么允許主裝置將家庭網絡成員裝置加入家庭域。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家庭網絡成員裝置,其中,所述裝置信息包括裝置ID和裝置密鑰,所述裝置ID用于區分家庭網絡成員裝置,并且主裝置引用所述裝置ID來確定訪客裝置以發送詢問請求信號,所述裝置密鑰用作用于對詢問值加密的加密密鑰。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家庭網絡成員裝置,其中,如果所述預定加密算法是對稱加密算法,那么主裝置認證單元具有與所述裝置密鑰相同的解密密鑰。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家庭網絡成員裝置,其中,如果所述預定加密算法是非對稱加密算法,那么主裝置認證單元具有與所述裝置密鑰配成一對的密鑰。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三星電子株式會社,未經三星電子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080366.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