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超聲波探頭以及超聲波診斷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080022.9 | 申請日: | 2013-03-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0088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8 |
| 發明(設計)人: | 望月史生;小笠原達雄;中田一人;宇南山憲一;長野玄;深澤雄志;黑巖幸治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東芝;東芝醫療系統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B8/00 | 分類號: | A61B8/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舒艷君;李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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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超聲波 探頭 以及 診斷 裝置 | ||
1.一種超聲波探頭,是具備根據裝置主體進行的控制發送接收超聲波的壓電振子的超聲波探頭,其特征在于,具備:
接受部,接受與由上述壓電振子進行的超聲波的發送接收相關的輸入操作,
發光部,當與上述裝置主體連接時,以第1發光狀態發光,當在與上述裝置主體連接的狀態下由上述接受部接受了輸入操作時,以第2發光狀態發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特征在于,
上述發光部在上述第1發光狀態和上述第2發光狀態下,以改變光的顏色、點亮、閃爍以及光的強度中至少一個的狀態來發光。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特征在于,
在成為上述第2發光狀態的狀態下,每當由上述接受部接受了輸入操作,上述發光部使作為該第2發光狀態的發光狀態發生變化來發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超聲波探頭上,上述發光部相對于上述接受部被設置在上述壓電振子側的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特征在于,
上述超聲波探頭還具備用于識別上述超聲波探頭的識別信息,
上述識別信息被由上述發光部發出的光照射。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探頭,其特征在于,
上述超聲波探頭還具備通信部,該通信部通過無線信號來與上述裝置主體進行控制信號的發送接收,
上述通信部對上述裝置主體發送與由上述接受部接受的輸入操作對應的無線信號。
7.一種超聲波診斷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超聲波探頭;
連接部,用于將上述超聲波探頭與裝置主體連接;
發送接收部,控制超聲波的發送接收;
控制部,在由上述連接部將上述超聲波探頭與上述裝置主體連接了的狀態下,當上述超聲波探頭所具有的接受部接受了與超聲波的發送接收相關的輸入操作時,該控制部進行控制使上述發送接收部執行該超聲波探頭中的超聲波的發送接收;
發光控制部,當由上述連接部將上述超聲波探頭與上述裝置主體連接了時,使上述超聲波探頭所具有的發光部以第1發光狀態發光,當在由上述連接部將上述超聲波探頭與上述裝置主體連接了的狀態下由上述接受部接受了輸入操作時,使上述發光部以第2發光狀態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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