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半導體發光元件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075837.8 | 申請日: | 2009-1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378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05 |
| 發明(設計)人: | 村本衛司;布上真也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東芝 |
| 主分類號: | H01L33/42 | 分類號: | H01L33/4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劉薇;陳海紅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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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半導體 發光 元件 | ||
1.一種半導體發光元件,包括:
n型半導體層;
p型半導體層;
在上述n型半導體層與上述p型半導體層之間形成的發光的活性層;
p電極,其與上述p型半導體層接觸,并包括氧含有率小于40原子%的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和與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接觸且氧含有率比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高的第2導電性氧化物層;以及
與上述n型半導體層電連接的n電極。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至少包含一個從In、Zn、Sn、Ni、Mg、Cu、Au、Pd、Rh、Ga的組中選擇的元素。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的接觸電阻小于1×10-2Ω·cm2。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的膜厚度在10nm以上且100nm以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其中,上述第2導電性氧化物層的透過率比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的透過率高。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還包括:基板,在其上形成有上述n型半導體層,其中,上述基板是藍寶石基板或者半導體基板。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的膜厚度在30nm以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的膜厚度在30nm以上且50nm以下。
9.一種半導體發光元件,包括:
n型半導體層;
在上述n型半導體層上形成的發光的活性層;
在上述活性層上形成的p型半導體層;
p電極,其在上述p型半導體層上形成,并包括氧含有率小于40原子%的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和在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上形成的且氧含有率比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高的第2導電性氧化物層;以及
在與上述n型半導體層相反一側的面形成的n電極。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至少包含一個從In、Zn、Sn、Ni、Mg、Cu、Au、Pd、Rh、Ga的組中選擇的元素。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的接觸電阻小于1×10-2Ω·cm2。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的膜厚度在10nm以上且100nm以下。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其中,上述第2導電性氧化物層的透過率比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的透過率高。
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還包括:基板,在其上形成有上述n型半導體層,其中,上述基板是半導體基板。
15.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的膜厚度在30nm以上。
16.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半導體發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導電性氧化物層的膜厚度在30nm以上且50n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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