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70685.2 | 申請日: | 2013-03-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56499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21 |
| 發明(設計)人: | 張志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2/00 | 分類號: | F21S2/00;F21V13/02;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揮;鮑俊萍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科***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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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裝置 | ||
1.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光源;
一導光板,設置于該光源的一側,其中該導光板具有一第一表面、與該第一表面相對的一第二表面、一第一側以及與該第一側相對的一第二側;
一軸桿,設置于該導光板的該第一側;以及
一可撓式反射片,具有一固定端以及一活動端,且該固定端固定于該軸桿上;
其中,該照明裝置具有一第一狀態以及一第二狀態,于該第一狀態下,該可撓式反射片的該固定端固定于該軸桿上,該活動端鄰近于該導光板的該第一側,且該可撓式反射片的其余部分卷收于該軸桿上;以及于該第二狀態下,該可撓式反射片展開且鄰近于該導光板的該第二表面,且該活動端鄰近于該導光板的該第二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光源包含一發光二極管或一冷陰極熒光燈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光源位于該導光板的該第一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一固定組件設置于該可撓式反射片的該活動端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一框架,設置于該導光板的該第一側,其中該光源位于該框架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軸桿設置于該框架內。
7.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第一軸桿;
一可撓式反射片,具有一第一固定端以及一第一活動端,其中該第一固定端固定于該第一軸桿上;
一第二軸桿,鄰近于該第一軸桿設置;
一可撓式導光板,具有一第二固定端以及一第二活動端,其中該第二固定端固定于該第二軸桿上;以及
一光源,設置于該可撓式導光板的該第二活動端上;
其中,該照明裝置具有一第一狀態、一第二狀態與一第三狀態,于該第一狀態下,該可撓式反射片卷收于該第一軸桿上,且該可撓式導光板卷收于該第二軸桿上;于該第二狀態下,該可撓式反射片卷收于該第一軸桿上,該可撓式導光板展開且該第二活動端與該光源遠離該第二軸桿;以及于該第三狀態下,該可撓式導光板展開且該第二活動端與該光源遠離該第二軸桿,該可撓式反射片展開于該可撓式導光板之下,且該第一活動端遠離該第一軸桿。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光源包含一發光二極管或一冷陰極熒光燈管。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一固定組件設置于該可撓式反射片的該第一活動端上。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一反射罩位于該第二活動端,該光源設置于該反射罩內。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照明裝置更包含一框架,且該第一軸桿以及該第二軸桿設置于該框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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