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活垃圾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067050.7 | 申請日: | 2013-03-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704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26 |
| 發明(設計)人: | 楊華康 | 申請(專利權)人: | 楊華康 |
| 主分類號: | B09B3/00 | 分類號: | B09B3/00;C10G1/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譚英強 |
| 地址: | 511430 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番***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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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活 垃圾 再生 能源 綜合利用 工藝 | ||
1.生活垃圾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1)將生活垃圾浮選清洗并把可回收垃圾回收后,再通過烘干、破碎和風選系列處理,使垃圾重量減少60%~80%;
2)將步驟1)處理后的垃圾先進行脫氯處理,然后在裂解裝置中進行熱裂解,回收油氣混合物;
3)對油氣混合物進行分餾得到柴汽混合油和可燃氣體;
4)將可燃氣體與含氧量達到30%以上的富氧空氣充分燃燒,為金屬冶煉提供熱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利用廢水處理廠出水清洗生活垃圾。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利用金屬冶煉工藝中排出的熱氣對生活垃圾進行烘干。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脫氯處理方法如下:將步驟1)處理后的垃圾加熱至290~390℃,使有機物中的氯轉化為HCl氣體,將含氯氣體經無害化處理后達標排放。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熱裂解工藝條件如下:將脫氯處理后的垃圾送入裂解裝置,在500~700℃條件下進行充分裂解,轉化為油氣混合物和剩余的灰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可燃氣體在隧道窯中進行燃燒。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富氧空氣經逆流預熱,與可燃氣體進行燃燒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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