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設有鉸接支架的座椅支承的可收起托盤桌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055494.9 | 申請日: | 2013-0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0317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8 |
| 發明(設計)人: | 艾倫·弗里斯通;保羅·E·格里格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龐巴迪運輸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N3/00 | 分類號: | B60N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惠磊;鄭霞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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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設有 鉸接 支架 座椅 支承 收起 托盤 | ||
1.一種座椅支承的托盤桌組件,其用于可移動地附接到座椅(12),特別是可移動地附接到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座椅,所述座椅支承的托盤桌組件包括:
-托盤桌(14),其設有轉動軸承裝置,所述轉動軸承裝置用于所述托盤桌(14)相對于所述座椅(12)圍繞第一轉動軸(X1)在第一轉動方向(D1)上從收起位置到相對于所述座椅(12)的展開位置的樞轉運動,其中所述托盤桌(14)設有平坦的上部面(18)和上凹部(26);和
-鉸接支架(28),其被鉸接到所述托盤桌(14),用于相對于所述托盤桌(14)圍繞平行于所述第一轉動軸(X1)的第二轉動軸(X2)在與所述第一轉動方向(D1)相反的第二轉動方向(D2)上從所述鉸接支架(28)被接納在所述凹部(26)中的凹入位置到伸出位置的移動,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轉動軸(X2)相對于所述托盤桌(14)固定;所述鉸接支架(28)具有比所述托盤桌的所述平坦的上部面(18)更接近所述第一轉動軸(X1)的基本上平坦的上部面(30),并當所述托盤桌(14)在所述展開位置以及所述鉸接支架(28)在所述凹入位置時,所述基本上平坦的上部面(30)與所述托盤桌的所述平坦的上部面(18)齊平,以形成平的上表面;并且所述鉸接支架(28)具有自由邊緣(32),當所述托盤桌(14)在所述展開位置且所述鉸接支架(28)在所述伸出位置時,所述自由邊緣(32)形成用于擱在所述托盤桌(14)的所述平坦的上部面(18)和所述鉸接支架(28)的所述自由邊緣(32)上的諸如書或筆記本電腦基座的傾斜物品(34)的接觸表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支承的托盤桌組件,其特征還在于,所述第一轉動軸(X1)相對于所述座椅(12)固定。
3.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座椅支承的托盤桌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盤桌(14)具有基本上平行于所述第一轉動軸(X1)的遠端邊緣(24),所述遠端邊緣(24)設有當所述托盤桌(14)在所述展開位置中時向上伸出的唇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座椅支承的托盤桌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支架(28)使得,在所述伸出位置中,擱在所述托盤桌(14)的所述自由邊緣(24)和所述鉸接支架(28)的所述自由邊緣(32)上的傾斜的平面物品(34)具有相對于所述托盤桌(14)的傾斜角度(α),所述傾斜角度(α)基本上與所述鉸接支架(28)和所述托盤桌(14)之間的傾斜角(β)互余。
5.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座椅支承的托盤桌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支架(28)的所述自由邊緣(32)和所述第二轉動軸(X2)之間的距離為所述托盤桌(14)的所述自由邊緣(24)和所述第二旋轉軸(X2)之間距離的1/3和2/3之間。
6.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座椅支承的托盤桌組件,其中在所述展開位置中的所述平的上表面是水平的或基本上水平的。
7.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座椅支承的托盤桌組件,還設有用于限制所述托盤桌(14)在所述第一轉動方向(D1)上的移動的毗鄰裝置。
8.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座椅支承的托盤桌組件,還設有用于限制所述鉸接支架(28)在所述第二轉動方向(D2)上的移動的毗鄰裝置。
9.一種座椅,其特別是用于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所述座椅設有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座椅支承的托盤桌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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