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家具鉸鏈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052964.6 | 申請日: | 2007-07-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328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05 |
| 發明(設計)人: | W·貝克曼;K-M·施圖克;O·舍爾;R·米特爾蒂斯;M·舒伯特;J·克勒夫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黑蒂赫-歐尼有限公司及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F5/00 | 分類號: | E05F5/00;E05F5/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鄧斐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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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家具 鉸鏈 | ||
1.家具鉸鏈(1′),包括一安裝板(2),在其上固定一側面部件(3′);還包括一鉸鏈部件(4),其相對于側面部件(3′)能夠在一個打開位置與一個關閉位置之間偏轉,該鉸鏈部件按照并聯控制桿的方式經由一支承桿(5)和一導向桿(6)而鉸接,其中,為了緩沖在側面部件(3′)與鉸鏈部件(4)之間的運動而在側面部件(3′)中設置一個具有一殼體(11′)和一活塞桿(12′)的直線緩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器(11′、12′)只是在鉸鏈部件(4)的關閉位置之前小于45°的角度范圍內才起作用;設置一個在側面部件(3′)上可轉動支承的轉向桿(13′);所述緩沖器在所述側面部件(3′)上可回轉地支承并且為此設置有一轉軸(21),其中,緩沖器(11′,12′)在一端耦聯在轉向桿(13′)上而在對置一端可回轉地支承在側面部件(3′)上。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器(11′、12′)在鉸鏈部件(4)的關閉位置之前20°與40°之間的角度范圍內起作用。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具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桿(13′)一邊與所述緩沖器(11′、12′)耦聯而另一邊與一連桿(18)耦聯。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家具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18)可旋轉地支承在支承桿(5)上或導向桿(6)上。
5.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家具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18)鄰近于支承桿(5)的設置在側面部件(3′)上的軸(8)鉸接在朝向鉸鏈部件(4)的支承桿(5)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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